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228号四季花城商住小区2栋底商住宅楼1单元3103室
将于10月11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竞买须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1日11时至2021年10月12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 228 号四季花城商住小区 2 栋底商住宅楼1单元 3103 室,面积:71.35㎡,户型:2室2厅1厨1卫,标的在31层,共34层。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竞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拍卖成交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未经提前确认的委托,系统将认定为竞买活动参与人的个人行为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竞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17日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缴纳至法院账户,详细请咨询拍辅机构。
1、银行付款方式:成交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账号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账号:999000167000747803;银行行号:31388100040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张主任18599091261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0日
竞买公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1日11时至2021年10月12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 228 号四季花城商住小区 2 栋底商住宅楼1单元 3103 室,面积:71.35㎡,户型:2室2厅1厨1卫,标的在31层,共34层。评估价:603100元;起拍价:54279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拍辅机构,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据调查物业公司显示标的欠缴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物业费3432元;欠缴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4月暖气费1939.36元。实际欠缴费以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为准。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绑定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1年10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账号:999000167000747803;银行行号:313881000408),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张主任 18599091261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0日
友情提醒: 拍卖成交后的流程:
(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账户交入法院指定账号,汇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标的名称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拍辅机构;
(2)提交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拍辅机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 228 号四季花城商住小区 2 栋底商住宅楼1单元 3103 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新0104执2660号 所有权证号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062918 号 标的所有人 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7月27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是否已腾空 否 租赁情况 / 过户情况 可过户 经营情况 无 钥匙 有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71.35平方米 竣工时间 2016年9月5日 登记时间 2019年6月24日 装修情况 一般装修 房屋户型 2室2厅1厨1卫 房屋楼层 标的在31层,共34层 周边配套 土地基本状况 所属宗地座落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 228 号,小区四至∶东邻豪斯汀儿童之家(幼儿园)、乌鲁木齐市第 131 小学;南临铁路;西临规划一路; 北临宁波街;所属宗地形状不规则,地表较平坦,宗地红线内、外开发程度均达到"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通下水、通暖、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建筑物基本状况 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站路 228 号四季花城商住小区2栋底商住宅楼1单元3103室,估价对象位于一栋地上34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楼的第31层,整栋楼共一个单元,修建于2016年9月,用途∶住宅。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情况∶外墙为保温层抹灰刷涂料;单元门为带可视对讲系统合金门;每层为两部电梯 6 户;楼道地面铺地砖、墙面及顶面抹灰刷涂料; 楼梯为水泥踏步装铁护栏。 室内基本情况如下∶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室内窗户均为塑钢窗,客厅装中央空调。室内地面∶客厅、卧室、厨房及卫生间均铺地板砖;墙面∶客厅及卧室贴壁纸,卫生间及厨房贴墙砖;顶棚∶ 客厅为石膏吊顶,卧室为乳胶漆涂装,卫生间及厨房为集成吊顶;卫生间∶盥洗盆、淋浴及座便器等设施齐备。 标的物相关信息摘录自【中天(2021)房估字第 074号】评估报告,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其他介绍 瑕疵情况 标的各项欠缴费由买受人承担:据调查物业公司显示标的欠缴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物业费3432元;欠缴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4月暖气费1939.36元。实际欠缴费以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为准。 标的物估值 评估价 603100元 起拍价 542790元 过户费用 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欠缴费用 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