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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458号世纪华廷3#2002

起拍价:

¥147.4万

将于10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电话:0594-898565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4.22万

保证金:

¥14.7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47.4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5.6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PF202104004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458号世纪华廷3#-2002住宅司法拍卖估价.doc

竞买须知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人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及购买条件请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有淘宝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案件申请执行人、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亦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该标的物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应按《拍卖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五、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相关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办理二次以上的过户手续,造成增加费用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因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指定的时间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50163620709123456-201655)。

九、司法拍卖标的物价值较高的,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额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可持本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十二、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水、电、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竞买人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在拍卖开始前或者第一次竞买人出价前或者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前,法院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4-22817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拍卖公告》向法院承办人咨询。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竞拍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0日10时至2021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458号世纪华廷3#2002【不动产权证号:晋房权证梅岭字第201528909号】的房地产。用途:住宅,建筑面积为:125.67㎡,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1474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保证金:147400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由卖方应负担的交易环节税、费、金由买受人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因公告期或因客观原因缴税不能的应予以扣除时间)先行代为缴纳,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缴费凭证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抵扣,逾期未缴纳或未申请抵扣的,买受人自行承担该笔费用。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宗拍卖房产不安排现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看样。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按房屋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房屋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除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外,还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16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0月1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50163620709123456-201655)。

八、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2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198号二楼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九、标的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包括可能存在的初始登记和第二次、第三次过户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4-2281790业务
咨询电话:0594-8985658,承办人:张法官。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666926167(博通大成公司)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 15:00-17:00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标的详情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地产)【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中正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闽中正评报字(2021)第PF202104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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