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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兰新路陕西大厦四层A403号房地产

起拍价:

¥76.3227万

将于10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联系方式:

韩先生:电话1:13325599350电话2:0999-819389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6.3227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6.3227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3.8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霍尔果斯市兰新路“陕西大厦”四层A403房地产清单序号名称坐落房号总层数所在层结构测绘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区总价(元)16商铺陕西大厦A403164框架193.86A区4层763227

竞买须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将于2021年10月17日10时至2021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1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76.300b1319U9vixe)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霍尔果斯市兰新路陕西大厦四层A403号,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霍尔果斯市不动产权第0000785号,建筑面积:193.86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房屋外观、建筑结构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使用寿命、屋内设施、设备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关于该标的成交后涉及产权转移登记事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税费问题;产权转让登记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接后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由于买受人不按期交接产生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0000元整,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22日前缴纳剩余价款,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1年10月2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支行,账号:623263830010068067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
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办理过户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交易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出卖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因此竞拍需谨慎!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韩先生 1332559935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竞拍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69.65bf1a334663HE)进行第一次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标的物简介:位于霍尔果斯市兰新路陕西大厦四层A403号,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霍尔果斯市不动产权第0000785号,建筑面积:193.86 平方米(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标的物位于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6号陕西大厦四层A403号,建筑面积:193.86 平方米。框架结构商业用房,外墙:干挂大理石及涂料,内墙:毛墙,地面:毛地面,窗户:铝合金,进户门:防盗门,内门:无。四至:东至:霍尔果斯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泰房产;南至:天冠置业;西至:兰新路;北至:保定市脑血管病医院。位于:霍尔果斯市兰新路“陕西大厦”四层A403等45套房地产清单序号名称坐落房号总层数所在层结构测绘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区总价(元)1商铺陕西大厦A103161框架241.75A区1层内铺18892762商铺陕西大厦A104161框架233.40 A区1层内铺18240213商铺陕西大厦A105161框架154.21 A区1层内铺12051514商铺陕西大厦A106161框架155.52 A区1层内铺12153895商铺陕西大厦A107161框架77.03 A区1层内铺6019896商铺陕西大厦A108161框架78.20 A区1层内铺6111337商铺陕西大厦B104161框架64.45 1层外铺3092968商铺陕西大厦B105161框架353.62 B区1层内铺27635409商铺陕西大厦B106161框架353.62 B区1层内铺276354010商铺陕西大厦B107161框架67.69 1层外铺32484411商铺陕西大厦B108161框架182.93 B区1层内铺142959812商铺陕西大厦B114161框架190.40 B区1层内铺148797613商铺陕西大厦B115161框架190.40 B区1层内铺148797614商铺陕西大厦A401164框架195.63 A区4层77019515商铺陕西大厦A402164框架193.86 A区4层76322716商铺陕西大厦A403164框架193.86 A区4层76322717商铺陕西大厦A404164框架193.86 A区4层76322718商铺陕西大厦A405164框架149.51 A区4层58862119商铺陕西大厦A406164框架149.51 A区4层58862120商铺陕西大厦A407164框架149.51 A区4层58862121商铺陕西大厦A408164框架99.86 A区4层39314922商铺陕西大厦A409164框架34.62 A区4层13629923商铺陕西大厦A410164框架96.28 A区4层37905424商铺陕西大厦A411164框架124.95 A区4层49192825商铺陕西大厦A412164框架124.95 A区4层49192826商铺陕西大厦A413164框架124.95 A区4层49192827商铺陕西大厦A414164框架124.95 A区4层49192828商铺陕西大厦A417164框架40.11 A区4层15791329商铺陕西大厦B401164框架63.31 B区4层24925130商铺陕西大厦B402164框架235.68 B区4层92787231商铺陕西大厦B403164框架235.68 B区4层92787232商铺陕西大厦B404164框架63.28 B区4层24913333商铺陕西大厦B405164框架316.05 B区4层124428934商铺陕西大厦B406164框架235.68 B区4层92787235商铺陕西大厦B407164框架235.68 B区4层92787236商铺陕西大厦B408164框架74.58 B区4层29362137商铺陕西大厦B409164框架317.59 B区4层125035238商铺陕西大厦B410164框架149.71 B区4层58940839商铺陕西大厦B414164框架115.53 B区4层45484240商铺陕西大厦B415164框架146.56 B区4层57700741商铺陕西大厦B416164框架146.56 B区4层57700742商铺陕西大厦B417164框架146.56 B区4层57700743商铺陕西大厦B418164框架146.56 B区4层57700744商铺陕西大厦B419164框架145.67 B区4层57350345商铺陕西大厦B420164框架295.47 B区4层1163265合计7409.78 37860775                                                                                                                                                                                                                                                                                      起拍价:763227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
1、预展时间: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16日;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竞价时间: 2021年10月17日10时至2021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标的物信息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并以评估报告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的确定竞买人按照《竞买须知》交纳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在拍卖日前,交纳完毕保证金。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五、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办理过户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交易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出卖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因此竞拍需谨慎!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999-8335290。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661号。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3255993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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