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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麻城市金桥大道(亚贸商厦)1幢12层1211号房产一套

起拍价:

¥45.5万

将于10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麻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胡书记员:手机:150713739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56万

保证金:

¥4.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5.5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7.4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位于麻城市金桥大道(亚贸商厦)1幢12层1211号房产,建筑面积107.4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9.21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76年9月13日。该房产位于麻城市城区基准地价住宅‖级地段,级别价为1528元/平方米。东临支路,南临过道,西临私人商铺,北临金桥大道。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通气、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宗地周围存在轻度粉尘和噪音污染,绿地覆盖率一般。房屋外墙刷漆墙面,楼梯为水泥踏步,有电梯,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有装修,因评估时无人在家,按毛坯评估。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日上午10时始至2021年10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麻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见拍卖物调查情况表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凡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5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1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麻城市人民法院款物返还中心,账号:82010000002114037,开户银行: 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行号:402533114826),并于2021年10月11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取标的物,拍卖人不承担办理初始登记、过户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办理初始登记、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先由竞买人垫缴,而后竞买人凭垫缴凭证申请本院退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五、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按相关政策或当地交易习惯确定,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监督电话:0713-2991179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3635856001(郑法官)15071373996(胡书记员)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2021年9月14日          标的物介绍(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鄂永房[2021](估)字第HG00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位于麻城市金桥大道(亚贸商厦)1幢12层121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18)麻城市不动产权第0014204号)房产一套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拍品所有权人刘解平权利限制情况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民事调解书;
2、执行裁定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权利类型出让土地,市场化商品房,城镇住宅用地

竞拍公告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日上午10时始至2021年10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麻城市金桥大道(亚贸商厦)1幢12层121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18)麻城市不动产权第0014204号)房产一套。   

二、评估价:50.56万元,本次拍卖保留价:45.5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时间、展示看样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上午9时始至9月30日下午17时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现状为产权人(被执行人)居住,有抵押。本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按相关政策规定或当地交易习惯确定。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17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应提出书面异议。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待定。依法主张该房产优先购买权人并参加竞买,应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与竞买。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的,看样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缴纳。如竞买人不便使用支付宝而使用其他方式交付押金的,可向本院咨询或联系。

十二、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逾期未支付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详询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麻城市人民法院款物返还中心,账号:82010000002114037,开户银行: 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533114826)。(建议直接到法院办理汇款手续)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项目、网络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 鄂永房[2021](估)字第HG00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3635856001(郑法官)15071373996(胡书记员)法院
监督电话:0713-2991179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2021年9月14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位于麻城市金桥大道(亚贸商厦)1幢12层1211号房产,建筑面积107.4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9.21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76年9月13日。该房产位于麻城市城区基准地价住宅‖级地段,级别价为1528元/平方米。东临支路,南临过道,西临私人商铺,北临金桥大道。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通气、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宗地周围存在轻度粉尘和噪音污染,绿地覆盖率一般。房屋外墙刷漆墙面,楼梯为水泥踏步,有电梯,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有装修,因评估时无人在家,按毛坯评估。

上一条:位于麻城市鼓楼办事处小河头大别山农机农资农产品大市场E9栋E9-03号别墅

下一条:位于麻城市鼓楼办事处小河头大别山农机农资农产品大市场E区E9栋E9-04别墅一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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