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水岸馨城138幢107号车库及其分摊范围内的土地
将于9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是否限购请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松原市建行江南支行,账号:22050167393800000222,行号:105247600038),并在付清全款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525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于领取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各自负担。具体数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车辆违章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38-21269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竞买公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5日10时至2021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8/04,户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水岸馨城138幢107号车库及其分摊范围内的土地,面积54.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吉(2017)松原市不动产权第0013651号。评估价:382,455.00元 起拍价:214174.8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二、特别声明: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照片、视频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设备等动产具体违章、罚款、欠缴费等信息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房屋等不动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有欠缴税费等具体信息请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 对上述标的物权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开拍前7日内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松原市建行江南支行,账号:22050167393800000222,行号:105247600038)。
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具体流程可自行咨询淘宝客服。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松原市天达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2021)司法鉴定字07-27-02-
(1)号评估报告。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7604480530(范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 0438-2126933(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525号2021年9月9日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请竞买人同时仔细阅读拍卖页面提供的《竞买公告》和《拍卖须知》本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松原市天达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2021)司法鉴定字07-27-02-
(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