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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604室不动产

起拍价:

¥282万

将于10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马勤:电话:0519-855795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401.7722万

保证金:

¥5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82万

单价:

¥1.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0.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就有关拍品网上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品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品,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品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对拍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并列入拍卖黑名单,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品,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7日

竞拍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9/03,户名: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常州市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604室不动产。(详情参见《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价格信息:2021年10月11日10时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282万元;保证金:56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价格信息:2021年10月28日10时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225.6万元;保证金:45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非使用本人淘宝账户竞买或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竞买人、受托人应于竞买开始前一天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标的物开拍前12小时,不再接受委托事项办理,买受人身份也将锁定,无法变更。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悔拍处理。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接受电话咨询。第一次拍卖现场统一看样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11时00分至11时10分。第二次拍卖现场统一看样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1时00分至11时10分。请相关意向竞买人于本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不需另行预约,届时将由本院工作人员在现场组织看样,除上述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如前期拍卖成交,后续现场看样将不再组织,请相关意向竞买人自行留意网络竞价时间与结果。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尚在测算中,相关部门出具结果后第一时间予以公示)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账号:807001880000946370027697。并在缴纳拍卖余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领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特别提醒:
1、该标的于2012年12月25日发生火灾,西南房屋烧毁并造成2人死亡(火灾事故认定书及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报告详见附件)。
2、该标的目前由被执行人占用,现场交付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后,实际交付日期尚不确定。
3、在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颁证为准,法院不负责面积补差。 余款缴纳方式:1、通过支付宝平台支付;2、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直接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缴费窗口缴纳(现场缴纳请来本院前先行联系)。 

十三、特别告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    (一)线下贷款申办流程:   1.提出申请: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取得法院该拍品竞拍号后,在公告期内可与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联系并申请个人贷款,逾期不予办理。目前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仅为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铺,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银行客户经理接受您的贷款申请并收集所需全部资料,银行初审通过后将通知您,您可以至银行网点领取《贷款意向书》;   2.补足首付:您参加竞拍,如竞拍成功,请您在一周内向法院补足首付款,并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网点提交补充资料;   3.贷款签约:银行对正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同时银行向法院出具《工作联系函》,并协助法院与您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并办理放款手续;   4.贷款放款:银行通知您相关放款信息,请您至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贷款文本。    5.特别约定:非因法院或银行原因造成贷款不成,须由买受人期限内补足余款后自行办理贷款,相应损失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超过法院指定期限付款的,按悔拍处理。    6、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联系人:汪经理  电话:13701597207    联系人:傅经理  电话:1350612830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861288595(二)线上贷款申办流程:    详情可关注“拍卖贷款”栏目,亦可直接与以下表格中办理人员联系咨询。    银行最高可贷款比例阶段性担保公司贷款性质范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成交价的7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贷款住宅顾经理:18961163789广发银行成交价的70%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贷款住宅王经理:13218669816    提示:以上提供网拍贷款的银行,竞买人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选择,具体贷款及投保事宜可以向上述单位联系人咨询、洽谈。网拍贷款、阶段性履约保证保险系由第三方独立提供、自担风险,法院不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提供协商平台,仅提供信息。竞买人需自行与提供网拍贷款、阶段性履约保证保险服务的单位商谈,自负风险,对网拍贷款风险法院既不做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承担其他责任。 法院拍品情况
咨询电话:0519-85579506(蔡法官);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5579518(马  勤);
监督电话:0519-85359689。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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