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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小区49栋20号房产

起拍价:

¥58.3768万

将于9月29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先生:电话1:13999555066电话2:0994-81800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61.4493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8.376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4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小区49栋20号。建筑面积:140.41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户型,南北朝向,全部楼层:6层,所在层数4层。所有权证号:新(2018)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307720号。

变卖须知

昌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9日11时至2021年9月30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故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昌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标的:执行案号:(202
1)新2301执1274号,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小区49栋20号。建筑面积:140.41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户型,南北朝向,全部楼层:6层,所在层数4层。所有权证号:新(2018)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307720号。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本院所调查的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等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九、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办理确权时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吉市人民法院;账号:623263830010176267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开发区分理处;行号:104885001050),并在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昌吉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在相关时间内如万一遇有拍品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本院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拍品本院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4-8329730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忠芝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4-8180096;13999555066辅助机构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庭州能源三楼  昌吉市人民法院2021年9月13日

变卖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周期为60天,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一:执行案号:(202
1)新2301执1274号,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小区49栋20号。建筑面积:140.41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户型,南北朝向,全部楼层:6层,所在层数4层。所有权证号:新(2018)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307720号。拍卖保留价(起拍价):583768元。

二、变卖公告期: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8日。变卖开启时间:2021年9月29日北京时间11:00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期内交纳变卖价款,参与竞拍。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法院、辅助服务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变卖竞价前10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法院委托拍辅机构指定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拍辅机构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拍辅机构指定账户(户名:昌吉市人民法院;账号:623263830010176267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开发区分理处;行号:104885001050)。

十一、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或拍辅机构咨询。 联系
咨询电话:0994-8180096  13999555066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标的详情

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小区49栋20号。建筑面积:140.41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户型,南北朝向,全部楼层:6层,所在层数4层。所有权证号:新(2018)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307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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