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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体路南侧、桂园路北侧周口碧桂园89号楼2单元2507号房产

起拍价:

¥37.089504万

将于9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朱法官:电话:0394-81730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1.5132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7.08950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3.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9月12日10时至2021年11月11日10时止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2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和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777000300000133),并在缴纳尾款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南路)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其他竞买人的原因造成变卖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如主体不适格、限购、未充分阅读变卖公告和须知等情形的,适用本须知第十一条的规定。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财产所有人、买受人)依法承担。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需登报注销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开始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承办人:0394-8173039(朱法官)
咨询电话:13373959892(张女士)法院
监督电话: 0394-817313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21年08月27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体路南侧、桂园路北侧周口碧桂园89号楼2单元2507号房产的变卖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9月12日10时至2021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体路南侧、桂园路北侧周口碧桂园89号楼2单元2507号房产,建筑面积83.22平方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室内毛坯,房屋总层数32层,所在层数25层,钢混结构,有电梯。产权证号:豫(2018)周口市不动产权第0015446号,具体以实际展示为准。起拍价:370895.04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竞拍之前务必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变卖情况详见网址:http://sf.taobao.com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确定标的物权属,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财产所有人、买受人)依法承担。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需登报注销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开始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77700030000013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重新变卖后如有差价的,差价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拒不执行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6688509.before-bid.5.7BqyA4&path=sf-helpcenter-sy#s3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承办人:0394-8173039(朱法官)
咨询电话:13373959892(张女士)法院
监督电话: 0394-817313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南路
网址:http://sf.taobao.com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1年08月27日

标的详情

变卖不动产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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