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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小区63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

起拍价:

¥54.128万

将于10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苏法官:电话:0538-356726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7.6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4.12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9.4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龙山小区房产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拍卖公告肥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3日10时至2021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肥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小区63号楼3单元101室(房产证号为S026570,建筑面积99.46平方米)房产,起拍价:54128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1年10月10日前持合法有效的证明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相关部门的数据为准,如与房管、国土部门测量结果不一致,与本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或承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请谨慎竞拍。该房产附属用房未作登记,如因附属用房的登记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竞买人参加竞拍时需详细、全面、仔细的阅读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评估报告的内容是本拍卖公告的一部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100460907910016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8-35672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5538506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肥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3日10时至2021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肥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小区63号楼3单元101室(房产证号为S026570,建筑面积99.46平方米)房产,起拍价:54128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1年10月10日前持合法有效的证明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相关部门的数据为准,如与房管、国土部门测量结果不一致,与本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或承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请谨慎竞拍。该房产附属用房未作登记,如因附属用房的登记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竞买人参加竞拍时需详细、全面、仔细的阅读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评估报告的内容是本拍卖公告的一部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100460907910016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8-35672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5538506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详情

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小区63号楼3单元101室(房产证号为S026570,建筑面积99.46平方米)房产,起拍价:54128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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