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西宁拍卖房 > 城东拍卖房 >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8号14号商住综合楼

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8号14号商住综合楼

起拍价:

¥14283.408万

将于9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警官 中瑞信法服:电话1:0575-88589822电话2:0575-885838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854.26万

保证金:

¥25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4283.40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6520.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绍兴市中院越州房地产公司89号.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8日10时至2021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9月27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27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20日前将尾款支付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和畅堂109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5-88580399。咨询、预约看样联系中瑞信法服,电话:400-883-1966或登录www.zrxff.com搜索并访问“中瑞信”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25日

竞拍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8号14号商住综合楼(第一次拍卖) 拍卖公告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8日10时至2021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8号14号商住综合楼1.该不动产一至五层规划为商业和宾馆使用,六至三十二层规划为住宅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宁国用(2013)第0026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青海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评估价:178542600元,起拍价:142834080元,保证金:2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中瑞信法服咨询电话:400-883-1966或登录www.zrxff.com中瑞信法服官网、关注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进行自助预约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及规划红线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2、该房地产后续开发审批等相关情况请自行向政府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3、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该房地产目前未竣工验收,尚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手续时间未知,买受人竞拍需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房地产情况及相关缴税情况知晓。特提醒竞买人谨慎购买。
4、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尚未完工,尚不具备办理实际产权证条件,何时能办理过户及产权证时间不明,故后续产权过户及办证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竞买人竞拍前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5、拍卖成交后法院向竞买人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
6、被执行人基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买受人享有和承担;若该批商品房预售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则由此产生的属于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买受人享有和承担。提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8号14号楼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宁国用(2013)第00267号)该建筑未完全竣工验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5-88589822,联系人:杨警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10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绍兴银行新建支行收款账号:0924 0004 8952 5800 01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中瑞信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5-88580399。咨询、看样请联系“中瑞信”法服,电话:400-883-19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25日     授权委托书(样式)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现委托     参与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关于                        (拍卖\变卖标的名称)的拍卖(或变卖)活动。委托权限如下:特别授权:委托事项包括报名、竞买,代为签收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代为领取法院相关法律文书,代为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等。  委托人\单位: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受托人为单位的,须一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受托人为个人的,须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委托人为个人的,参照受托人之格式填写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青永房评[2020]字第089号】

上一条:[恒大御景]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香槐二路2193号25幢20101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