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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生活路6号融欣苑2栋1单元501室产

起拍价:

¥16.19802万

将于9月24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夏先生:手机:1669900772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1.173805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16.1980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9.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1-052融欣苑小区住宅结果报告.pdf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0年11月2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6/02)上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生活路6号融欣苑2栋1单元501室产(产权号:库尔勒市放权证库字第2011068181号),建筑面积:89.91平方米。所在建筑为混合结构,条状建筑物,标的物所在5层,总层数为7层(地下1层,地上6层)。东西朝向,建成年代为2009年,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价值(包含基础配套设施设备价值,包含二次装修价值)、包括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但不包含房屋室内二次装修及室内不可搬移的设备价值。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未来办理产权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以及能否办理产证等事项不作担保,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相关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其它情况: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相关欠费及滞纳金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买受人竞拍成交后需自行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缴纳相关税费。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账户(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库尔勒延安路支行,账号:6228402506002443563,行号:103888031746)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网银转账)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1年09月2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隐形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隐形瑕疵。

十二、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自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宝余额提现收取手续费,如果您需要通过余额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出局后,保证金会原路退回至余额当中,会受余额提现收费影响。如果该部分余额是通过银行卡充值的,您可以通过支付宝提供原路充值退回功能,免费将余额提现至充值时使用的银行卡。以上情况及其它相关司法拍卖常见问题,可查阅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故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咨询。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16699007728夏先生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09月08日 重要提示    1、竞拍前竞买人请务必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条件、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隐形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和已知瑕疵及隐形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4、 为了能顺利竞拍,请竞买人在网络通畅的区域上网竞拍,无条件的也可在拍辅机构上网竞拍,虽然网络拍卖具有便捷性、灵活性的特点,但是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拍辅机构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淘宝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线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修改与调整,将在淘宝网网站明示。
6、竞买人应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隐形瑕疵。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1年11月2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6/02)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案号:(2021)新28执恢26号,位于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生活路6号融欣苑2栋1单元501室产(产权号:库尔勒市放权证库字第2011068181号),建筑面积:89.91平方米。所在建筑为混合结构,条状建筑物,标的物所在5层,总层数为7层(地下1层,地上6层)。东西朝向,建成年代为2009年,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价值(包含基础配套设施设备价值,包含二次装修价值)、包括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评估价:211738.05元,评估单价:2355元/㎡起拍价:161980.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变卖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0年11月2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61980.2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61980.2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61980.2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暖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按过节有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2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咨询。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16699007728 夏先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09月08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
1)新28执恢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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