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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居】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长安道名人居10号

起拍价:

¥136.2585万

将于9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陕西易知拍科技有限公司:手机:1538925797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3.43万

保证金:

¥2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6.2585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名人居(2000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51.4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长安道名人居10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03执578号之十房屋产权证不详标的所有人不详评估日期2020年7月17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不详土地用途不详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小产权房无法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不详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文件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51.47㎡使用期限不详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户型三室两厅两卫(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房屋楼层所在1、2层,共2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该房屋配套交通:东近S108省道,南临华夏路,西临理想二路,北近Y333乡道。其他介绍看样、咨询联系人:陕西易知拍科技有限公司(15389257970白女士)标的物估值评估金额1434300元其他费用情况所涉及一切税、费、取暖费、水电煤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本次拍卖所展示的标的物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6日10时至2021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1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拍卖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长安道名人居10号房产。面积:151.47平方米;房屋朝向:南北;装饰情况:毛坯,该小区基础设施完善。(详情请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土地、房屋、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有意竟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经本院或网络服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为竞买人。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银行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本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本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955885370000108222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所需缴纳的税费(含二次税费缴纳)由买受人按登记机关要求缴纳,标的物在未处置前已存在的费用也一并由买受人负担。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登记或变更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或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29-84500894看样
咨询电话:15389257970(白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18-444)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竞拍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格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竞买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长安道名人居10号房产的公告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6日10时至2021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1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长安道名人居10号房产(建筑面积:151.47平方米)。 起拍价:1362585元; 保证金:27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年9月10日10:00—12:00时安排看样。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陕西易知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咨询、带看服务,咨询电话:15389257970(白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955885370000108222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29-84500811
法院咨询电话:029-84500897(游法官)15389257970(陕西易知拍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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