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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北正南路西侧鸿宇城A1-A5栋的房产(实勘为A5栋920室)

起拍价:

¥134.3929万

将于9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骆女士:手机:1807565814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9.3254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34.3929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74.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网络询价报告-中国工商.pdf网络询价报告-淘宝.pdf拍卖裁定模糊版-.docx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2019)湘0181执4931号成交余款+买受人姓名和竞买标的,账户如下:户       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       号:2000523001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税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执行法官:周法官18817133321司法辅助机构-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标的详情
咨询电话: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400-765-1885,骆女士1807565814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9月27日10时至2021年0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f.taobao.com/0731/
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浏阳市北正南路西侧鸿宇城A1-A5栋的房产(权证号码:预售证号为2014-0009号,预售合同编号为20140009920号)。实际查勘坐落于浏阳市北正南路西侧鸿宇城A5栋920号,房屋类型为商品房,建筑面积274.95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31层,标的位于第9层,户型为6室2厅;建成时间2015年08月18日,有电梯。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价格评估报告》。标的评估价1493254元。起拍价:1343929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
1、该房屋权证号码为预售证号,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且办不到房屋产权证,请有意购买者亲自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具体买卖及过户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答复为准。本院仅按现状予以交付。    2、该房屋目前为毛坯,且为空置状态。    3、本次拍卖含装修在内但不包含屋内放置的任何可移动的物品。

二、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及展示看样,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看样将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报名电话:18075658142(骆女士),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以短信方式进行预约(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或电话预约。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税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拍卖成交后,请在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2000523001并在付款时备注:(2019)湘0181执4931号成交余款+买受人姓名。并在余款缴纳完成后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竞买人如需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的,开拍前可联系以下金融机构,贷款资质审查由金融机构自行办理。具体操作事宜由竞买人与金融服务机构自行洽谈,与本院无关。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竞买人与金融服务机构自行承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花路支行可为标的物拍卖尾款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联系人:13975830602(刘明旎)、13548653109(廖芬)。浏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提供保证金垫付、拍卖尾款垫付等增值服务及担保服务,联系人:18874764678(黄敖)、18570040555(刘家仁)。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以实物为准,照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交接时实际现状为准。 执行法官:周法官18817133321详情
咨询电话:陈经理17267477939(贷款过户)。    司法辅助服务机构-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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