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商品房
将于9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宁陕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的公告宁陕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2021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陕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5/
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一套。标的所在地位于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所有人:李建明。房屋性质:私有房产、砖混结构。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状况:总七层第四层建筑面积136㎡砖混结构.房屋产权证号码:陕(2018)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2637号。该房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总起拍价:48.28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21年9月15日,有意者请咨询吕法官:1899250157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扣分、罚款、水电费、电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吕法官189925015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宁陕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的公告宁陕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2021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陕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5/
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一套。标的所在地位于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所有人:李建明。房屋性质:私有房产、砖混结构。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状况:总七层第四层建筑面积136㎡砖混结构.房屋产权证号码:陕(2018)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2637号。该房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总起拍价:48.28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21年9月15日,有意者请咨询吕法官:1899250157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扣分、罚款、水电费、电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吕法官189925015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宁陕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的公告宁陕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2021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陕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5/
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一套。标的所在地位于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所有人:李建明。房屋性质:私有房产、砖混结构。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状况:总七层第四层建筑面积136㎡砖混结构.房屋产权证号码:陕(2018)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2637号。该房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滨江新城小区8号楼3单元401室,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总起拍价:48.28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21年9月15日,有意者请咨询吕法官:1899250157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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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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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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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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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陕县人民法院,账号2677010104000980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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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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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吕法官189925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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