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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大英街7号504房

起拍价:

¥100万

将于9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15595637416电话2:400-15710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8.5676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00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2.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01218J1海口市大英街7号504房(建筑面积112.9㎡)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鉴定.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21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此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港澳台及外国人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根据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海南省关于限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院不做办证或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或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办证或过户手续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丘海支行,账号:1010 8535 9001 0280)。买受人成功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情况等。随后委托法院作出成交确认裁定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视为悔拍,悔拍后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海南省全域实行限购,司法拍卖房产亦属于限购范畴。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898-686573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5595637416法官电话:0898-68650212(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竞拍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海口市大英街7号504房的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3日10时至2021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口市大英街7号504房的所有权。起拍价:1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特别提示:
1、因本院近期处理房产数量过多,需要清场的房产等待时间较长,请意向竞买人购买前了解清楚。不经了解直接购买的,后果自负。
2、买受人交纳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资格的证明提交到本院。

二、竞买人条件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此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港澳台及外国人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根据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海南省关于限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2日(限本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拍卖延时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保留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品质免责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买受人义务竞买人成功竟得本次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对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进行公示。本标的为净价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请拍卖前务必向相关单位咨询税费问题)

八、相关人员权利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均可以参加竞拍、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备核实,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在此次拍卖中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未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视为悔拍,悔拍后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保证金处置办法参考上述悔拍处置办法)

十、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变更。如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拍卖余款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丘海支行,账号:1010 8535 9001 0280)缴款用途请备注:504房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公告刊登满五日即视为送达各方当事人。特别提醒: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次拍卖我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服务费用按照成交价的相应比例收取,作为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为(“以下”包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5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6‰,但不低于2000元;   (二)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在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1‰;   (三)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四)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辅助工作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执行法院以物抵债价格作为成交价,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办法计算并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拍卖或变卖未成交的,网拍辅助机构不收取费用。委托协议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应当按违约责任约定扣减辅助工作费用。 

十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2、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详见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898-686573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来拍法服
咨询电话:15595637416(网拍)法官电话:0898-68650212(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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