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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回迁房屋

起拍价:

¥1356.1万

将于9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俊会:电话1:0755-21981764电话2:0755-2198179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56.1万

保证金:

¥13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56.1万

单价:

¥8.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9.0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材料.rar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8日10时至2021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物为搬迁补偿权益中的回迁房屋,房屋现状正在建设中,现已签订《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3-0550),本次拍卖的是上述搬迁补偿权益中约定为项目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交付给被执行人许树鹏的169.09平方米出租型住宅或公寓。房屋最终确定的楼层、朝向等根据《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执行。另《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所涉及的过渡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按约搬迁奖金等不归买受人享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搬迁权益中补偿回迁房屋的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进行核实与跟进。如产生纠纷,按上述协议约定进行解决。
2、拍卖成交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协助单位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村委会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将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3-0550)丙方享有的搬迁房屋相关权利义务转移由买受人承受,上述文书送达后则本院的交接义务已完成,若上述两公司不配合协助变更即存在竞买成功后无法更名为买受人的风险,请买受人在决定竞买前认真考虑,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无法更名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大损失可至无法最终获得拆迁安置房产且所支付的竞买款无法追回的情形),对此本院概不负责。该搬迁权益中补偿回迁房屋交付后房屋具备办理权属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权属登记的政策条件,买受人不因本次拍卖而自动享受回迁房一手业主办证的相关政策,日后以何种政策条件办理过户,本院均不在本次拍卖中作出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询问相关部门及自行承受相关后果,与本院无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拍卖标的情况:《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为项目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交付给被执行人许树鹏的回迁房屋;拍卖物建筑面积:169.09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出租型住宅或公寓建筑,在建房屋;房屋性质: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3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9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025947233)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湾壹号A座2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76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5-2198179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3-0550)中的回迁房屋的公告(第一次)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8日10时至2021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为项目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交付给被执行人许树鹏的回迁房屋;拍卖物建筑面积:169.09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出租型住宅或公寓建筑,在建房屋;房屋性质: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物为搬迁补偿权益中的回迁房屋,房屋现状正在建设中,现已签订《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3-0550),本次拍卖的是上述搬迁补偿权益中约定为项目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交付给被执行人许树鹏的169.09平方米出租型住宅或公寓。房屋最终确定的楼层、朝向等根据《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执行。另《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所涉及的过渡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按约搬迁奖金等不归买受人享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搬迁权益中补偿回迁房屋的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进行核实与跟进。如产生纠纷,按上述协议约定进行解决。
2、拍卖成交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协助单位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村委会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将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3-0550)丙方享有的搬迁房屋相关权利义务转移由买受人承受,上述文书送达后则本院的交接义务已完成,若上述两公司不配合协助变更即存在竞买成功后无法更名为买受人的风险,请买受人在决定竞买前认真考虑,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无法更名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大损失可至无法最终获得拆迁安置房产且所支付的竞买款无法追回的情形),对此本院概不负责。该搬迁权益中补偿回迁房屋交付后房屋具备办理权属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权属登记的政策条件,买受人不因本次拍卖而自动享受回迁房一手业主办证的相关政策,日后以何种政策条件办理过户,本院均不在本次拍卖中作出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询问相关部门及自行承受相关后果,与本院无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起拍价:13561000元,保证金:1350000元,增价幅度:67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55-21981797(不接受税费、学位、户籍相关咨询,请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核实)。 (我院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辅助服务费按成交价1%收取,最高不超过每单人民币1万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9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02594723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双方当事人暂无法联系,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无法通知,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76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5-219817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1、更新局复函;
2、村委会复函;
3、安置协议;
4、拍卖裁定;
5、评估报告;
6、更新局关于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的公示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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