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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研究院住宅区商品楼

起拍价:

¥26.4544万

将于9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敦煌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闫金龙:电话1:13830773956电话2:882193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7.24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6.454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敦煌市研究院住宅区2号楼3单元6层2262室,建筑结构:混合,建筑面积:130.80平方米,户型:3室2厅1厨2卫1储物间,朝向:南北,产权证号:敦房权证沙州字第00052943号。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敦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6日10时至2021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账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敦煌市研究院住宅区2号楼3单元6层2262室(建筑面积:130.80㎡)。现敦煌市研究院住宅区2号楼3单元6层2262室商品房登记在刘山名下。本拍卖标的经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为:兰中瑞估字(2021)第01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拍卖标的评估结果为:47.24万元(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26.4544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千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可自2021年9月6日10时起开始出价,2021年9月7日10时(延时除外)竞价结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在2021年9月22日以前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余款缴纳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账户:2721210104002453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7-88218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7-882193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竞拍公告

本院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市支行与刘山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一案,敦煌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9)甘0982民特1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9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行为:准许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刘山名下位于敦煌市沙州镇研究院住宅区2号楼3单元6层2262室楼房一套,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刘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刘山在限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逾期未履行,现本院于2021年9月6日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刘山名下位于敦煌市沙州镇研究院住宅区2号楼3单元6层2262室楼房一套。

标的详情

标的物:敦煌市研究院住宅区2号楼3单元6层2262室,建筑结构:混合,建筑面积:130.80平方米,户型:3室2厅1厨2卫1储物间,朝向:南北,产权证号:敦房权证沙州字第00052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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