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银川拍卖房 > 金凤拍卖房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碧水蓝天27号楼1单元802室及阁楼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碧水蓝天27号楼1单元802室及阁楼

起拍价:

¥124.94056万

将于9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779511437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56.175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4.94056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14.9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1779511437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账号:62284012070035392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发生在拍卖成交前的由原权利人承担,发生在拍卖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51-6922035
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 17795114372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09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竞拍公告

公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3日10时至2021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碧水蓝天27号楼1单元802室及阁楼 评估价:1561757元,起拍价:1249405.6元,保证金:100000元,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支付竞买保证金,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79511437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可以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有意竞买者应来电咨询、亲自实地看样,对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发生在拍卖成交前的由原权利人承担,发生在拍卖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双方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有权关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户 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帐 号:6228401207003539266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于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  17795114372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09室。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估价对象
(一)区位状况描述金凤区地处银川市中部,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自治区党委、人大和银川市四大机关移地我区办公,宁夏科技馆、会展中心等一批标志性建筑矗立城区,是未来银川市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城市休闲娱乐中心。辖区基础设施完善,自然环境优美,“六纵十二横”城市路网框架基本形成,大小西湖、宝湖、七十二连湖等湖泊湿地星罗棋布,12 公里景观水道纵贯南北。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区腹地发展,聚集了小巨人机床、启元药业等一批区内外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依据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了占地1067 公顷的金凤工业园建设,并初步形成机械、电子、服装、饲料、食品生产等主导产业,工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立足区情,都市农业特色鲜明,形成南畜菜、中花卉、北适水产业布局,培育丰登乳业、锦旺蔬菜配送等农业龙头企业,奠定了农业产业化的坚持基础。房地产业发展迅猛,民生城市花园、森林公园等现代化住宅小区林立,现代服务业、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迅速,区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已成为银川市环境最好、潜力最大、吸引力最强的城市区。
(二)区位因素该估价对象坐落在金凤区正源北街碧水蓝天27 号楼1 单元802室及阁楼,其四至为:东至正源北街,南至宜居巷,西至尹家渠北街,北至康平路。影响住宅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区域因素:    1、周围基础配套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该区域居住规模较大,附近有政兴苑、逸馨苑、银新苑等住宅区,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暖、通讯、通天然气)的开发程度。周围有中信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营业网点;附近有北京华联、悦海新天地、社区超市、网吧、药店、洗衣房等生活经营服务设施。该区域对居民的生活方便。    2、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及教育医疗配套设施较完善,区域内银川市人民政府、凤凰公园、典农河、德馨公园、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二幼儿园、银川市口腔医院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及教育医疗配套设施。    3、交通:出行的便捷、时耗等交通方便程度直接影响房地产价格。交通因素对房地产的影响,主要有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道路状况、交通管制情况、停车方便程度和收费标准等。该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内有正源北街、康平路通过,路网密度较大,道路较宽,车辆行人多,交通较宽敞,对内对外交通较便捷,区域内有公交线路及站点,区域内有12、2、21、20、
9、49 路公交车,公交便利度较好,居民出行以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自行车为主,居民出行较方便。    4、周围环境和景观: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水文环境、声觉环境、视觉环境、卫生环境和人文环境等。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内除汽车尾气污染外,没有其他显著污染源存在,故污染较轻空气较好。区域内街道干净整洁,绿化率较高,环境较好;区域内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噪音较小,对居住影响较小。
(三)实物状况描述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描述主要包括建筑物实物状况、土地实物状况的描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中的记载情况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估价人员现场查看记录情况,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基本状况如下:    1、建筑物的实物状况:该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结构为钢混,是一栋总层数为9 层的住宅楼,层高约为3 米,楼高约27 米,本次估价对象所在层为8 层及阁楼。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14.97 平方米。8 层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一卫,阁楼户型为四室一卫一房(阳光房)。室内外装修情况如下:室内客厅及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壁纸,顶棚为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瓷砖至顶,顶棚为集成吊顶;楼梯安装木质踏步,木质扶手,阁楼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安装塑钢窗,单元门安装普通防盗门,建筑外墙刷涂料。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该房屋建成年代为2009 年,估价对象配套设施完善,室内水、电、暖、通讯、天然气设施齐全,室内地瓷砖无空鼓破损缺失、地板无翘曲变形,墙面涂料无污损水渍起皮、壁纸无开胶破损、瓷砖无破损脱落,顶棚无污损水渍起皮、扣板无脱落,五金件齐全,门窗开启正常无变形损坏,房屋维护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2、土地实物状况:该估价对象房地产位于金凤区正源北街碧水蓝天27 号楼1 单元802 室及阁楼;其四至为:东至正源北街,南至宜居巷,西至尹家渠北街,北至康平路。目前其实际用途为普通住宅用地。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形状,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达到“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上一条:银川市金凤区颐和城府花园36号楼1单元1701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