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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西路88号金色海岸康吉名苑5号楼4单元7层1号房屋

起拍价:

¥43.0912万

将于8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仪陇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19938528389电话2:0817-27911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7.33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3.091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1.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1(04
9)]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西路88号金色海岸康吉名苑5号楼4单元7层1号住宅.doc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6日10时始(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仪陇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以及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证载位置、用途、规划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买开拍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的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二段四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仪陇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账号: 9558852315001329795);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324执251号”余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400-117-9007、0817-2791118、袁先生19938528389。(标的详情、预约看样、银行贷款、过户办理)法院监督电话: 0817-722623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400-822-2870。                                                 仪陇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变卖公告

仪陇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6日 10 时始(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仪陇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 (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1),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西路88号金色海岸康吉名苑5号楼4单元7层1号房屋, 产权证号:遂房权证船山区字第0216051号;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评估价:673300元,起拍价:430912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标的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周围分布有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明月小学校、燕山小学校、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友谊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康乐名苑、天信世纪城、紫荆嘉苑等住宅小区,人文环境较好。有关变卖财产情况的说明:               1、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垫付部分税费退还请提供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房屋变卖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水电气过户及物业交接等手续,如标的物有水、电、气、取暖费、网络费用、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2、本院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现状、瑕疵等相关情况已在公告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责任自负。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仪陇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或与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亦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拍拍帮)-助拍服务-看样通知了解我们的具体看样安排。咨询电话:400-117-9007、0817-2791118、袁先生19938528389。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对上述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1年8月21日(工作时间)前向本院提出。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展示照片、视频、VR全景仅作参考);本院以及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或联系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涉及的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仪陇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账号: 9558852315001329795);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324执251号”余款。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abingketang#k2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拍号等信息。

十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或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400-117-9007、0817-2791118、袁先生19938528389。(标的详情、预约看样、银行贷款、过户办理)法院监督电话: 0817-7226233;法院
联系电话:石法官1878173777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400-822-2870。
联系地址: 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二段四号-仪陇县人民法院  仪陇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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