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黔西南拍卖房 > 册亨拍卖房 >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

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

起拍价:

¥35.258万

将于8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册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梁法官:电话:0859-366060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6.09万

保证金:

¥3.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5.25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7.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平方米,权利人为何涛。本次估价仅针对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利权益价格、装饰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二、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用途为住宅,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该住宅大约建于2015年初,其中该房屋总层数为22层,地下两层为车库,建筑面积为137.53平方米,平面布局为四室一厅一厨二卫,有二部电梯供住户出入,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对估价对象进行实际勘察,该套住宅位于第22层,属于最顶层房屋,其中估价对象室内顶板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与普通住宅楼板有较大差别,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斜屋顶最高净高为4.5米,最低净高为3.6米。估价对象装饰装修如下:其中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涂料,屋顶顶棚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按照斜屋顶倾向进行了石膏板吊顶;该套房屋一厨二卫,其中地面铺地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扣板吊顶;卧室门为普通实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斜屋顶,屋顶刷乳胶漆。该装修属于简单装修。
2、土地基本情况:①四至: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因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咨询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前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资料,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宗地东、西、北面临东风路,南面临其他宗地。②开发程度: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所在建筑区域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高,开发程度较高,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上水、下水、供电、通讯、供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根据委托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置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2.交通条件: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紧邻东风路,东风路属于册亨县城市交通支路,住户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主要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等。3.生活设施: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估价对象所在附近有册亨县幼儿园、中共册亨县公安局委员会、册亨县残疾人活动中心、柏丽园酒店、册亨县气象局、者楼镇中学、者楼镇中心小学、布衣广场、星星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4.周边小区及环境状况:估价对象位于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大约建于2015年初,楼盘规模较大,评估人员通过对与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建筑规模、建筑年代等类似楼盘进行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县城与估价对象类似楼盘有纳福春天、新锦城等小区,同时附近有布衣广场,综上,周边配套较成熟,繁华程度较好,交通较便利,自然环境较好。5.区位状况优劣分析:根据以上描述与分析,估价对象属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11幢22层1号,道路交通条件较好,外部配套设施较好,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四、估价对象权益状况1.权益状况描述:由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评估人员通过向当事人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根据委托人提供《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该套房屋权利人为何涛,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H央11-22-1号,建筑面积为137.53平方米,该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册亨县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H央11-22-1,抵押金额为26万元,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期限为2014年5月29日起,2034年5月28日止,抵押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同时该房屋被册亨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因本次评估目的是评估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为册亨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故不考虑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权、被查封因素对估价对象影响。2.权益状况分析:因评估对象目前均未办理任何产权资料,未来是否可正常办理相关手续,评估人员无法预测,估价对象目前存在抵押权,被法院查封,再次提醒当事人注意。

五、价值时点:2021年5月21日。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8月29日10时至2021年0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册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起拍价:35.258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拍卖时间:2021年08月29日10时至2021年08月30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2.相关办证情况请有意竞拍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办证、过户方面的承诺。

四、注意事项:1.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相关产权证件等;3.办理过户及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须在竞买开始前至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的时间与看样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七、拍卖方式:拍卖。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6105800072851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并在付清余款后五日内(休息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材料)到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地址:册亨县纳福开发新区,南方电网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凭本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手续。在办理产权转移过程中所发生(含拍卖前、后)的所有一切税款(含原欠税)、税费、费用及水电、卫生、电信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会进行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九、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期办理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十、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至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他责任。

二十一、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节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网拍小组电话:0859-3660608 (执行局)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新车站旁)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859-3660605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59-366011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涉案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如有竞买意向者请登陆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登陆方式:首先登陆淘宝网主页→司法拍卖→法院→选字母G找到贵州→黔西南→册亨法院)查看详细信息,对网购不熟悉的买家可委托注册有淘宝账号的亲友代办购买,需要实地查看的请与本院执行局司法网拍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859-3660608。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如下拍卖标的: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37.53㎡。起拍价:35.258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拍卖时间:2021年08月29日10时至2021年08月30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2.相关办证情况请有意竞拍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办证、过户方面的承诺。

二、拍卖物来源(202
1)黔2327执恢17号执行裁定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与看样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6105800072851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并在付清余款后五日内(休息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材料)到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地址:册亨县纳福开发新区,汽车站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注意事项:
1、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提供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相关产权证件等;
3、办理过户及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法院咨询电话:0859-3660608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册亨县人民法院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859-3660605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59-366011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一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 137.53 平方米,权利人为何涛。本次估价仅针对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利权益价格、装饰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二、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用途为住宅,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该住宅大约建于 2015 年初,其中该房屋总层数为 22 层,地下两层为车库,建筑面积为 137.53 平方米,平面布局为四室一厅一厨二卫,有二部电梯供住户出入,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对估价对象进行实际勘察,该套住宅位于第 22 层,属于最顶层房屋,其中估价对象室内顶板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与普通住宅楼板有较大差别,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斜屋顶最高净高为 4.5 米,最低净高为 3.6 米。估价对象装饰装修如下:其中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涂料,屋顶顶棚为现浇混凝土斜屋顶、按照斜屋顶倾向进行了石膏板吊顶;该套房屋一厨二卫,其中地面铺地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扣板吊顶;卧室门为普通实木门、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斜屋顶,屋顶刷乳胶漆。该装修属于简单装修。   2、土地基本情况:①四至: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因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咨询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前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资料,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宗地东、西、北面临东风路,南面临其他宗地。②开发程度: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号,所在建筑区域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高,开发程度较高,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上水、下水、供电、通讯、供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根据委托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置为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2.交通条件: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号,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紧邻东风路,东风路属于册亨县城市交通支路,住户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主要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等。3. 生活设施:估价对象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1 号,估价对象所在附近有册亨县幼儿园、中共册亨县公安局委员会、册亨县残疾人活动中心、柏丽园酒店、册亨县气象局、者楼镇中学、者楼镇中心小学、布衣广场、星星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4. 周边小区及环境状况:估价对象位于位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中央花园又称中景花园,大约建于 2015 年初,楼盘规模较大,评估人员通过对与估价对象所在楼盘建筑规模、建筑年代等类似楼盘进行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县城与估价对象类似楼盘有纳福春天、新锦城等小区,同时附近有布衣广场,综上,周边配套较成熟,繁华程度较好,交通较便利,自然环境较好。5.区位状况优劣分析:根据以上描述与分析,估价对象属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路中央花园 11 幢 22 层 1 号,道路交通条件较好,外部配套设施较好,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四、估价对象权益状况1.权益状况描述:由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均未提供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评估人员通过向当事人了解,该套房屋截止价值时点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根据委托人提供《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该套房屋权利人为何涛,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 H 央 11-22-1 号,建筑面积为 137.53 平方米,该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册亨县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 H 央11-22-1,抵押金额为 26 万元,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期限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2034 年 5 月 28 日止,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同时该房屋被册亨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因本次评估目的是评估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为册亨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故不考虑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权、被查封因素对估价对象影响。2.权益状况分析:因评估对象目前均未办理任何产权资料,未来是否可正常办理相关手续,评估人员无法预测,估价对象目前存在抵押权,被法院查封,再次提醒当事人注意。      

五、价值时点:2021 年 5 月 21 日。

上一条:被执行人位于贵州省赫章县城关镇广建路南段住房一套

下一条:贵州省兴义市桔山镇桔山新区丰源市场土地一宗及地上4层房屋一幢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