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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香堤路199-4号1-3-1房产

起拍价:

¥40.864733万

将于8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訾法官.:电话:024-2276307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2.2938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0.86473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6.4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颐和城-估价结果分户明细表.docx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2021年8月13日10时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拍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本人须在开拍前共同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 全款 ,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02595),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交付财产及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4-2276375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官
联系方式:訾法官024-22763070。 淘宝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变卖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3日10时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香堤路199-4号1-3-1房产(颐和城小区),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3层,总层数18层,朝向:南北,装修情况:清水,建筑面积96.43平方米。该房地产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估价报告》。评估价:622938元;起拍价:408647.3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特别提醒:1.该房地产未办理产权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沈房预售第15414号、第18078号、沈抚新区预售字第S20200003号)。2.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不保证不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缴纳尾款时请备注案号及房屋门牌号4.竞买成功后需要买受人向本院提交转账凭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加印手印(一式两份),上述材料请邮寄到本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訾法官收(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联系方式17624072006。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但变卖并非必须在第60天才能结束,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如对变卖标的有竞买意向,请务必尽快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变卖价全款,取得参拍资格。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公告中所列保证金金额,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处罚,不作为取得竞买资格的条件。仅支付变卖公告中所列保证金金额的竞买人,无法出价参拍。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8月2日起至2021年8月6日14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7624072006訾法官,看样联系方式13555712519杨女士,有意者请事先联系。 

六、重要提示:
1、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02595)。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訾法官024-22763070;
举报监督电话:024-227637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标的详情

标的物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上一条: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香堤路199-5号1-13-2房产(颐和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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