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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一单元1806号房产

起拍价:

¥25.58万

将于8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八方拍:电话1:18277949664电话2:400-96353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6.542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5.58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屋户型参考图及证照.docx税费调查清单(仅供参考).xlsx(附件
1)中环大厦7套房屋询价、起拍价及房屋情况清单.xlsx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        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拍卖中环大厦的7套房屋内均有建筑垃圾或杂物堆放,后续清理及清运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中环大厦因未办理初始登记,暂不具备办证条件。
3、中环大厦7套房屋目前尚未办理水、电、燃气等入户,暂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
4、部分房屋内部结构存在改动,拍卖成交或裁定抵债后,如需按设计图样恢复现状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5、关于房屋的具体面积、所在层数、询价金额、起拍价金额及室内情况等详见附件1“中环大厦7套房屋询价、起拍价及房屋情况清单”。       

十一、【特别提醒】
1、不动产登记及过户应符合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和交付,标的物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
3、因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初始登记,本次拍卖为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现状取得标的物,后续的产权登记及办理权属证照转移过户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不负责提供拍卖标的物的工程报建、设计及施工图纸、验收等资料。
4、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向买受人或承受人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买受人或承受人自己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或裁定抵债后能否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及过户登记,以及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详询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5、标的物目前暂无物业欠费,其他欠费情况不详,关于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请自行详询了解。
6、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含历史欠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拍卖成交裁定或抵债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先行垫付,凭已缴费凭据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在上述期限内不能缴清税费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的,由买受人或承受人垫付,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义务主体主张。
7、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账号:613279589156),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277949664、400-963-5366(八方拍)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779-396320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35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202
1)桂05执恢1号之二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桂民终1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北海市洪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定于2021年8月28日10:00至次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淘宝网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9/02,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北海市洪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一单元1703、1806、1901、1906、2005、2006、3004号房产(共计7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一单元1703、1806、1901、1906、2005、2006、3004号房产(共计7套房产),上述标的均按现状逐套进行拍卖。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1、房地产坐落: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         2、不动产权登记情况:未获得产权证(初始登记未完善);         3、标的物所在层数:详见附件1;         4、建筑面积(单套):详见附件1;         5、房屋所有权人:北海市洪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房屋抵押情况:无抵押登记;         7、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8、房屋户型说明:详见附件1;         9、全部层数:1单元最高层为31层,2单元最高层为32层,大厦内设有-1层地下室;        10、电梯情况:1单元为2梯7户,2单元为2梯6户。        

三、开拍时间及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8月28日10:00至次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于15日内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        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一单元1703、1806、1901、1906、2005、2006、3004号房产共计7套房产起拍价依次为119100元、255800元、228900元、255800元、256700元、255800元、153700元;(保证金、询价金额及增加幅度等详见附件1“中环大厦7套房屋询价、起拍价及房屋情况清单”)。可以多次点击,连续加价。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1年8月24日10:00,为保证看样人无障碍到达看样地点,请务必提前至少24小时进行致电预约并准时到场看样看样地址为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大门口进行集中带看,其余时间不接受引领看样,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277949664、400-963-5366(八方拍)。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拍卖中环大厦的7套房屋内均有建筑垃圾或杂物堆放,后续清理及清运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中环大厦因未办理初始登记,暂不具备办证条件。
3、中环大厦7套房屋目前尚未办理水、电、燃气等入户,暂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
4、部分房屋内部结构存在改动,拍卖成交或裁定抵债后,如需按设计图样恢复现状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5、关于房屋的具体面积、所在层数、询价金额、起拍价金额及室内情况等详见附件1“中环大厦7套房屋询价、起拍价及房屋情况清单”。       

九、特别提醒:
1、不动产登记及过户应符合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和交付,标的物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
3、因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初始登记,本次拍卖为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现状取得标的物,后续的产权登记及办理权属证照转移过户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不负责提供拍卖标的物的工程报建、设计及施工图纸、验收等资料。
4、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向买受人或承受人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买受人或承受人自己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或裁定抵债后能否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及过户登记,以及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详询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5、标的物目前暂无物业欠费,其他欠费情况不详,关于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请自行详询了解。
6、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含历史欠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拍卖成交裁定或抵债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先行垫付,凭已缴费凭据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在上述期限内不能缴清税费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的,由买受人或承受人垫付,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义务主体主张。
7、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账号:6132795891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或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通过上述方式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以下内容:(2021)桂05执恢1号×单元××号房屋网络司法拍卖保证金]。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账号:613279589156)。       

十一、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
监督电话:0779-3963202 邓法官、黄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277949664、400-963-5366(八方拍)        本院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35号 附件:
1、中环大厦7套房屋询价、起拍价及房屋情况清单;
2、税费调查清单;
3、房屋户型参考图及证照。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标的详情

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2021)桂05执恢1号拍卖标的物名称:北海市北海大道186-1号中环大厦一单元1703、1806、1901、1906、2005、2006、3004号房产(共计7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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