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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西未国用(2013出)第161号、第163号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30000万

将于9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高法官:电话:029-876580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0000万

保证金:

¥60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0000万

单价:

¥3.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932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0)陕01执恢43号执行员电话高法官87658076标的物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西未国用(2013出)第161号、16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肖家村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有,不动产登记部门3.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联系法院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院首封,有处置权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
联系电话等)无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次拍卖的土地涉及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萧家名京九合院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肖家村村民委员会)部分村民安置住房及商业保障用房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日10时至2021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西未国用(2013出)第161号、16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构筑物、实际面积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此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土地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土地涉及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萧家名京九合院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肖家村村民委员会)拆迁安置及部分施工方工程款事宜,竞买人需承担相应安置义务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公告。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应义务。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日内缴纳拍卖成交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72010158000009657)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7658076(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竞拍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整体拍卖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西未国用(2013出)第161号、第163号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日10时至2021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西安市未央区西未国用(2013出)第161号(面积:9329.60平方米)、第163号(面积:605.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起拍价:30000万元,保证金:6000万元,增价幅度:15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集中接受咨询(其他时间暂不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现场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在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活动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或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买人持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咨询相关过户及税费事宜,慎重决定是否竞买。

七、特别注意:本次拍卖的土地涉及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萧家名京九合院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肖家村村民委员会)50户村民拆迁安置住房(共计5964.22平方米)及居委会商业保障用房(共计2000平方米)的权益,同时还存在欠付的土方工程款9512534元、边坡支护工程款5951088.48元。为保障被拆迁人和施工人权益,竞买人应承担上述村民拆迁安置住房和商业保障用房的安置义务,承担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土地上存在的拆迁安置、工程款等权利负担,愿意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并同意和承诺在成功竞买后履行安置义务和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上述面积的住宅和商业用房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安置权益,向施工方支付上述工程款。竞买人应积极与上述权利人协商,履行相应义务,不履行安置义务和工程款支付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已将拍卖事项通知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无法通知的以本公告在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详见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拍卖成交后,如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全部支付竞买款或明确表示放弃竞买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72010158000009657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7658076(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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