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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路华馨花园4-2-401号不动产

起拍价:

¥59.279562万

将于9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朱法官:电话1:0872-2209521电话2:0872-22095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9.27956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9.27956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9.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须 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9日10时至2021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海玉支行 ,账号:2515101029020150037),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接到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保证金全额没收,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22095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竞拍公告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9日10时至2021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路华馨花园4-2-401号不动产。起拍价:592795.62元(大写伍拾玖万贰仟柒佰玖拾伍元陆角贰分),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45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该标的物编号:30784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或搜索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标的情况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路华馨花园4-2-401号不动产:
1、    房产证号:弥房权证弥城镇字第2010-1185号
2、    建筑面积:109.52平方米
3、    用途:住宅
4、    抵押:此房不存在抵押情况。周边配套该标的物基础设施完善,供水,供电,通讯,交通都比较发达。周边有餐饮、超市、医院、学校、银行等各种商业、生活服务设施齐全。瑕疵说明:上述房产长期无人管理使用,且存在部分家具及生活用品遗留,竞拍成功后由竞买人自行处理。上述房产存在水、电及物业欠费,请竞买人将上述欠费纳入竞卖成本进行考虑,具体金额以物业计算为准。(不动产由于使用和保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部分实则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四、特别声明:本次拍卖已委托来拍法服负责。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海玉支行,账号:25151010290201500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72-2209582咨询
联系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预约看样请登录“来拍法服”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淘宝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58号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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