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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骏景中区】北京市丰台区骏景园中区12号楼12号楼9层904

起拍价:

¥420万

将于8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手机:1501077889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57.342万

保证金:

¥8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20万

单价:

¥3.7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珠江骏景中区(2002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12.2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执行依据.pdf询价报告.rar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30日10时至2021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G6MXtx&user_id=2046195679,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为准。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请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针对拍卖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过户所需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多次过户等情况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相关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9月30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06执535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9871904),并在法院指定日期(联系人周法官:86339899)前【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应于5日内与承办法官联系(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咨询周法官:86339899),于承办法官指定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等工作。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拍卖标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82324991,15010778894法院联系
监督电话: 010-86339898、010-86339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30日10时至2021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G6MXtx&user_id=2046195679,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骏景园中区12号楼12号楼9层904。(标的物详情见房地产权登记信息照片,标的信息以此为准,户型及朝向以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起拍价:4200000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拍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竞买北京市不动产,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拍卖成交后需携带通过资格核验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预展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4:00-15:00(联系人: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15010778894,010-8232499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部分被执行人,未通知部分被执行人(无有效联系方式),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1年8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9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06执535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987190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
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82324991,15010778894法院联系
监督电话:010-86339898、010-86339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丰台法院
网址:http://ftqfy.chinacourt.org/。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法拍房产如需贷款可与下方准入银行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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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孙经理、元经理,电话:15718810150、010-64282173、010-6428277510、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联系人刘忠军,13911528926、010-65813169、刘先生 1590136644011、厦门国际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联系人唐亚翰18009371993/010-567647161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咨询电话:薛经理,010-86382005、13811064055

标的详情

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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