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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2号3幢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

起拍价:

¥161.226万

将于8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姚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电话:0878-57115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01.5318万

保证金:

¥2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61.22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10.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2号3幢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姚房权证栋川镇字第(2012)0468号姚国用(2012)第2440号土地登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335.50㎡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终止日期2076年11月01日标的所有人张永花标的状况建筑总面积310.52㎡所在层/总层数1-2/2(1幢)、1/1(2幢)、1-2/2(3幢)设计用途1幢为商住,2幢为住宅,3幢为商住。结构混合装修情况已装修钥匙有标的其他说明1幢和3幢均为2层,1层为商铺已出租,2层为住宅;2幢为住宅,现为闲置。瑕疵说明以现状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姚安县人民法院抵押有抵押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8月21日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2号3幢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房产共3幢:第1幢和第3幢均为2层商住楼,1层为商铺已出租,2层为住宅;第2幢为住宅,现为闲置。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姚房权证栋川镇字第(2012)0468号,建筑总面积为:310.52㎡;土地使用权证号:姚国用(2012)第24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5.50㎡,终止日期为2076年11月01日。  起拍价:1612260.00元,变卖预交款:1612260.00元,保证金:21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08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08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卖,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姚安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姚安县支行营业室,账号:24-109401040013856,开户联行号:10373851094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二、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保留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8-57115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线下服务商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13578456088(李先生),18760876870(朱先生)。 
法院咨询电话:0878-57115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08月06日

变卖公告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2号3幢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变卖公告案号:(2021)云2325执285号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8月21日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878/06)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本次变卖标的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2号3幢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房产共3幢:第1幢和第3幢均为2层商住楼,1层为商铺已出租,2层为住宅;第2幢为住宅,现为闲置。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姚房权证栋川镇字第(2012)0468号,建筑总面积为:310.52㎡;土地使用权证号:姚国用(2012)第24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5.50㎡,终止日期为2076年11月01日。  2、瑕疵说明:以现状进行整体变卖。 

二、起拍价:1612260.00元,变卖预交款:1612260.00元,保证金:21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特别说明: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交款需要全额付款,悔拍后,将对保证金进行罚没。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13578456088(李先生)18760876870(朱先生) 自助预约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五、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六、竞价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成交款的支付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15日内缴纳(到账为准)。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姚安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姚安县支行营业室,账号:24-109401040013856,开户联行号:103738510949)。  2、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请参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成交确认及标的移交  交清变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详细流程请咨询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578456088(李先生)18760876870(朱先生)。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本次交易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08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十四、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如有疑问,请向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变卖
咨询电话:13578456088(李先生)18760876870(朱先生)。  法院
监督电话:0878-571150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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