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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巢庐路南侧滨湖南苑安置小区5区2号楼302室

起拍价:

¥39.9289万

将于8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辅助咨询电话:电话1:19855808666电话2:0551-642611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1.3015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9.9289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5.7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执行裁定书.pdf询价结果告知书.pdf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6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物:巢湖市巢庐路南侧滨湖南苑安置小区5区2号楼302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7)巢湖市不动产权第1920130号】,建筑面积:95.79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3F/6F,规划用途:住宅。网络询价最终参考价:713015元,起拍价:399289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不含室内动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涉及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8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濉溪路支行;账号:102240102100024066199999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公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请在附言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并在缴款后及时告知承办法官、拍卖辅助机构;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特别提示:指定付款时间未付清全款或提交延期付款申请未获本院书面认可,均视为悔拍。悔拍通知书送达地址默认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竞买人拒收或无法妥投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关于司法拍卖限购:2021年4月6日起对合肥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如买受人因限购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造成悔拍的,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5352618承办法官:甘法官,0551-65352589法院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73号天源大厦4楼辅助机构
监督电话:18095652542辅助
咨询电话:17356289702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6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郑重说明
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2、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且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成交裁定为准。
4、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特殊因素,存在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或暂无法交付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慎重竞买,法院不作任何保证。
5、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负责本标的拍卖的具体经办人联系,其他人无权解答。
6、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说明、视频资料、图片、数据错误、送达程序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法院有权撤回拍卖并退回拍卖款,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
7、法院未授权任何其它中介机构及个人参与拍卖活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以拍卖服务等名目收取(所谓一站式服务、包清场、包过户等)费用的,均与本院无关,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551-65352618、0551-65352132。8、关于司法拍卖限购:2021年4月6日起对合肥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如买受人因限购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造成悔拍的,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6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巢湖市巢庐路南侧滨湖南苑安置小区5区2号楼302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7)巢湖市不动产权第1920130号】,建筑面积:95.79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3F/6F,规划用途:住宅。网络询价最终参考价:713015元,起拍价:399289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下列情形法院有权撤回拍卖: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六、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濉溪路支行;账号:102240102100024066199999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公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请在附言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并在缴款后及时告知承办法官、拍卖辅助机构;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5352618承办法官:甘法官,0551-65352589法院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73号天源大厦4楼辅助机构
监督电话:18095652542辅助
咨询电话:17356289702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6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
1)皖0111执恢478号

上一条:巢湖市金巢大道与金湖大道交叉口东北侧绿源聚龙湾16幢2单元-203室

下一条:安徽省巢湖市巢庐路南侧滨湖南苑安置小区5区1号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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