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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5号世纪之光7号楼501号房

起拍价:

¥40万

将于8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先生:手机:1897708494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0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9.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5号世纪之光7号楼501号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桂1402执恢59号房屋产权证桂(2020)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02672号拍品所有人陈福燕标的现状房屋设计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是否租赁否是否已腾空是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有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99.22㎡套内面积83.24㎡房产证登记日期2020年3月31日装修情况毛坯房房屋户型两房两厅两卫两阳台房屋所在楼层5楼楼梯类型电梯总层数12层钥匙一把税费可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并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向请亲自实地看样(注:看样只作为标的物对户型、面积、环境、地段的展示,标的物最终以交接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及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前两个工作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两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十一、【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子账户账号:6228405017061353765;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待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竞买人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四、【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特别提醒: 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另,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崇左市江州区律安路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021年7月20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7日10时至2021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户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陈福燕名下位于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5号世纪之光7号楼501号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5号世纪之光7号楼501号房。标的物详情: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5号世纪之光7号楼5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桂(2020)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02672号),房屋建筑面积:99.22㎡,套内面积83.24㎡,内部结构:两房两厅两卫,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12层,所在层5层。电梯,毛坯房。具体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咨询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特别提示:该房屋已办理房产证,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缴纳的费用,办理房产证以及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被执行人、买受人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本次拍卖仅对标的物产权进行拍卖,不包含室内物品。拍卖成交后房屋的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完成后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竞价时间:2021年8月7日10时至2021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40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开设淘宝账户者,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网拍授权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有需要看样的竞买人须提前电话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龙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977084941(李先生)。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勘,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其协商,与本院无关。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注:看样只作为标的物对户型、面积、环境、地段的展示,标的物最终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凡是合伙购买的(因竞拍号只属于一个竞拍人),应在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好委托手续,未办理的过后造成的权属问题自行承担。

八、与本案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确认优先权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竞拍结束后五日内前缴入本院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户    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子账户账号: 6228405017061353765)。

十、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如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产生的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停车费、物业水电费等(停车费、计税种类、价格等费用请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起前十日与本院联系。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律安路1号。  2021年7月20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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