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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东盛家园】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

起拍价:

¥175万

将于8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400-1571060电话2:898999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3.18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75万

单价:

¥2.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元成东盛家园(2012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85.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045元成东盛家园.doc执行裁定书(拍卖).doc

竞买须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第一次)                                         (2021)浙0191执577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5日10时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 (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起拍价:17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8月1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8月1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8月25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800800003781414),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于2021年8月31日16前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联系方式:0571-8989992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法院一楼大厅财务窗口刷卡支付,切勿使用支付宝转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

十四、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571-8989990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来拍法服,
联系电话:400-1571060, 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1)浙0191执577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5日10时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 (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农居公寓)标的物概况: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85.9㎡,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6平方米,权证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14642535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14642536号,登记日期:2014年01月07日;有装修,有租赁,有电梯。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利人为岑国华、徐月娟共同共有,权证号为杭经国用(2014)第000772号,登记日期:2014年01月23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权利负担信息:有抵押;未腾空,被执行人承诺拍卖成交后20日内腾空。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特别提醒:(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 0571-87017030。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 咨询电话:0571-82768879。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起拍价:17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其他详情: (一)标的物范围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本次标的物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85.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范围包括不动产、室内固定装修,不含室内其他可移动物品。
(二)权益状况
1、不动产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坐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相关权益状况如下:房产权益: 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9平方米,权利人:岑国华、徐月娟,权证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14642535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14642536号,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农居公寓,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日期:2014年01月07日,权利状态:现状。土地权益: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6.6平方米,使用期限:----,权利人:岑国华、徐月娟,权证号:杭经国用(2014)第000772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共有情况:----,登记日期:2014年01月23日,权利状态:现状。附记:1、因拆迁,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徐月娟、岑国华;
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3、新土地证号为杭经国用(2014)第000772号。2、权利限制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表明,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有抵押。抵押状况:抵押权人:周建梅,登记证明号:浙(2016)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63180号,抵押方式:一般抵押,债权数额75万元,登记日期:2016年10月12日,债务履行期限:2016年10月12日起2017年01月11日止。查封状况:查封文号:(2016)浙0108民初5719、5721号,查封机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7年01月11日起2020年01月10日止;查封文号:(2019)浙0108执1498号,查封机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9年05月08日起2022年05月07日止;查封文号:(2019)浙013执1815号,查封机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9年06月12日起2022年06月11日止;查封文号:(2019)浙0108执2475号,查封机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9年09月30日起2022年09月29日止;查封文号:(2019)浙0108执2859号,查封机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20年04月13日起2023年04月12日止;查封文号:(2020)浙0191执保286号,查封机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20年07月03日起2023年07月02日止。
(三)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标的物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所在宗地形状为规则形状,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地下水及土壤无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好。宗地四至:东至元成·恒盛公寓,南至松乔街,西至松乔巷,北至金乔街,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讯及场地平整),宗地内物业及地下管网已建成在用,地面通道硬化。2、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状况: 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主体为总层数18层(地上16层,地下2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居住用房,建成于2013年,南北朝向,结构基本完好,维护保养情况一般。
(2)户型状况: 整栋楼共分2个单元,标的物位于1单元16层,楼层平面布局一梯两户,标的物为02户型,中间套,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室内现状为四房一厨两卫,两朝南,一房居中,另一房及厨房、卫生间朝北。
(3)装修状况: 标的物入户大门及各房间均装防盗门,配铝合金窗;地面:铺地砖;墙面:房间及客厅白涂料粉刷,局部贴墙纸,贴抛光砖墙裙,厨房及卫生间瓷砖贴壁;顶棚:客厅、房间白涂料粉刷,局部装吊顶,厨房、卫生间装吊顶。
(4)设施设备状况: 具备供水、供电、燃气等接入设备,设有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接口,排水通畅,设施设备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5)维护保养情况: 标的物房屋建成于2013年,实地勘查建筑物无不均匀沉降,结构基本完好,设备基本完好,管道通畅,建筑物整体维护保养情况一般;室内地面、墙面、门窗维护保养情况一般,室内整体维护保养状况一般。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属基本完好房。
(四)区位状况1、地理位置:标的物坐落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全国唯一集工业园区、高教园区、出口加工区于一体的国家级开发区,委托管理下沙和白杨两个街道。标的物位于德胜快速路北面,与下沙高教园区一路之隔,地理位置较好。2、交通条件标的物所在小区南边靠近杭州绕城高速、德胜快速路,对外交通便利,附近设有公交站点,有173路、174路等公交线路停靠,综合评价公共交通条件较好。3、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标的物所在区域内有幼儿园、学校、医院、购物商城、商务酒店、农贸市场、金融网点等,综合评价公共服务设施较好。基础设施:市政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电讯、宽带等设施齐全,保证度高,综合评价基础设施完善。
4、环境条件标的物所在小区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区内部绿化较好,居住条件较理想。附近有浙江传媒学院下沙院区、杭州市下沙第二小学、杭州市下沙中学等,人文环境较好。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绿化一般,景观一般。【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华正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华正(2021)估字第20045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2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25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800800003781414(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法院一楼大厅财务窗口刷卡支付,切勿使用支付宝转账)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经济及技术开发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830293、13757165943。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张听,  联系方式:0571-85061131、15858178406 。3、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应雯杰,联系方式:13858001805、18658807707。
4、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兆洪,联系方式:0571-89909059、18969082552。5、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15158114401。
6、杭州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菁菁,0571-86911536。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十

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89899921 
监督电话:0571-89899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东盛家园10幢1单元1602室,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85.9㎡,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6平方米,权证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14642535号、杭房权证经移字第14642536号,登记日期:2014年01月07日;有装修,有租赁,有电梯。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利人为岑国华、徐月娟共同共有,权证号为杭经国用(2014)第000772号,登记日期:2014年01月23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权利负担信息:有抵押;未腾空,被执行人承诺拍卖成交后20日内腾空。

上一条: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39幢1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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