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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回龙铺镇天鹅村101-301号房屋

起拍价:

¥54.228万

将于8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长沙念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手机:1378619221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0.38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4.22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0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标的名称宁乡县回龙铺镇天鹅村101-301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0111执恢395房屋产权证权证号码:709010482,抵押证明号:湘2016宁乡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218号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处置权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现状说明房屋用途商住产权产别自建房腾房及租赁情况优先竞买权钥匙无看样联系自行看样建筑总面积303.1平方米公摊总面积不详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楼层/户型1-3楼标的物介绍基本状况:外墙:外墙涂料,天棚:刷墙漆,内墙:刷墙漆,地面:地面砖、部分水磨石,门:饰板包平板门,窗:铝合金窗,楼梯间:水磨石平面布置、独栋自建房,用房工程质量:合格,新旧程度:一般,维护与保养:一般,使用情况:空置。周边有回龙铺中心幼儿园、回龙铺中学、农商银行及各类小型超市等,所处区域公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度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自身地理位置一般。(房地产估价机构:湖南新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湘新融达房估(2020)第19115号,报告出具日期:2020年12月21日)其他情况说明A、法院已将本次拍卖辅助工作委托长沙念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008633868)承担。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B、标的物依现状拍卖,是否存在瑕疵,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C、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D、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E、(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2)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3)房屋户口、学位等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日10:00时至2021年8月3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731/06,户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根据长沙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告:意向买受人家庭名下有经济适用房的不能参与竞拍,如要竞拍必须满足文件规定才能竞拍。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迟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类型及行权流程参考: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8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雨花支行账    号:82010100000066139900023563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名称。尾款支付完成十个工作日后与承办法官约定时间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手续。(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请带好相关身份材料及付款凭证)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1-85880704   何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4008633868(长沙念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日10:00时至2021年8月3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731/06,户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乡县回龙铺镇天鹅村101-301号房屋(权证号码:709010482,抵押证明号:湘2016宁乡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218号)基本状况:外墙:外墙涂料,天棚:刷墙漆,内墙:刷墙漆,地面:地面砖、部分水磨石,门:饰板包平板门,窗:铝合金窗,楼梯间:水磨石平面布置、独栋自建房,用房工程质量:合格,新旧程度:一般,维护与保养:一般,使用情况:空置。周边有回龙铺中心幼儿园、回龙铺中学、农商银行及各类小型超市等,所处区域公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度一般,商业繁华度一般,自身地理位置一般。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标的物规划用途:商住(自建房),土地权利性质:出让。产权所有人张赞辉,产权面积:303.1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1-3层,建成日期:2002年。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03/12/28—2053/12/28评估价:90.3800万元,起拍价:54.2280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特殊说明:
1、房地产估价机构:湖南新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湘新融达房估(2020)第 19115 号,报告出具日期: 2020 年 12 月 21 日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屋相关学位、落户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所以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特别提醒】:目前“6.25”政策未明确对司法过户有限制性规定,但如果后续政策会影响过户,本院概不负责,请各竞买人慎重考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00-17:00点)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长沙念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6338683、请意向买受人自行看样。未经发布法院授权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载拍卖公告,不得截取拍卖公告中部分信息进行发布。对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发布、转载“法拍房”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应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置,并对该第三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依法予以训诫、罚款或拘留。涉嫌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及时予以中止拍卖,并从网络平台撤下拍卖信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雨花支行账    号:82010100000066139900023563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及买受物品名称。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不动产登记情况表》,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4008633868(长沙念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院执行法官:0731-85880704  何法官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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