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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公园198玫瑰郡】成都市新都区三河紫桐路255号4栋1单元20楼80号

起拍价:

¥106.79万

将于8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省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892227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52.55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06.79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保利公园198玫瑰郡(2010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34.4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紫桐路255号4栋1单元20楼80号,建筑面积:134.43㎡;规划用途:住宅;权证号:监0706883、监0706884

四、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依法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因未开设淘宝账户等原因,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拍卖并办理相关拍卖手续,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1年8月24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手续请向法院咨询。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须2021年8月24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保证金金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对已知情况及瑕疵已经披露;对于未披露的瑕疵、或存在的其他不可控的风险或者在拍卖过程中标的发生的任何改变,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和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或者竞买成功,就是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瑕疵,不得以不知道拍卖标的任何情况提出反悔要求退还成交价款或主张其它权利。本次拍卖的室内物品以其现状及评估报告载明的内容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室内物品的质量瑕疵、新旧程度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江政通东路支行,账号:6232633100104431271),买受人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拍卖款:拍卖款:执行案号(2021)川0115执恢90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到本院(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服务大厅9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再凭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到温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柳西路南段7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或者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本院视为悔拍,不予延期缴费。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咨询、司法技术
联系电话:4008922278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竞拍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对成都市新都区三河紫桐路255号4栋1单元20楼80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2021)川0115执恢90号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9日10时至2021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363.jutTSg,户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紫桐路255号4栋1单元20楼80号,建筑面积:134.43㎡;规划用途:住宅;权证号:监0706883、监0706884起拍价:106.79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加幅度:0.5万元(或其整数倍)。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本院已委托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询价,上述房产整体评估最终价格为152.55万元。该平台出具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因未开设淘宝账户等原因,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拍卖并办理相关拍卖手续,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1年8月24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手续请向法院咨询。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1年8月24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应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应价)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本院在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五、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依法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

六、拍卖公告本院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通知到申请人、被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公告的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此拍卖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江政通东路支行,账号:6232633100104431271),买受人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拍卖款:执行案号(2021)川0115执恢90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到本院(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服务大厅9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再凭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到温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柳西路南段7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休息)。由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四川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首尔迪拍卖”进行自助预约看房(样),或拨打咨询电话:4008922278了解更多拍卖详情。

十三、未经四川省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授权,本公告及其附带的图片及评估报告任何人不得私自转发和用于其他商业用途,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四川省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  4008922278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投诉
监督电话:189806511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杨柳西路南段758号注:所有咨询电话为工作日的9:00至17:00。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二环路北三段121号]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121号1栋3单元7楼3013号房屋(不含室内物品、家具家电)

下一条:[红牌楼北街5号]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北街5号1栋4单元5层10号住宅及室内家具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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