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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固原市文化西街扶贫办家属院第1排西→东第5家的一套住宅

起拍价:

¥84.88627万

将于8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1:18169546898电话2:0954-20640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1.2661万

保证金:

¥8.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4.88627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司法-固原中院-李建荣-原州区-扶贫办家属院-结果报告.doc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拍公告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拍卖公告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6日10时至2021年8月17日10时止在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固原市文化西街扶贫办家属院第1排西→东第5家的一套住宅用途房地产。评估价1212661元,起拍价:848862.70元,保证金:85000元,增价幅度:8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16日9时起至2021年8月15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1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新区支行,账号:62284012070223495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0954-2064050  18169546898(王法官)  
联系地址:固原市新区北京路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信息鉴定对象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估价对象位置:估价对象位于固原市文化西街扶贫办家属院第1排西→东第5家,所在扶贫办家属院四至为:东临原州区民政局用地、南临文化西街、西临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用地、北临巷道,地处固原市原州区城市土地分等定级Ⅰ级住宅地段范围之内。
2、估价范围:经估价委托人现场指认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固原市文化西街扶贫办家属院第1排西→东第5家,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的两幢住宅用途建筑物及其所占用使用权面积154.48平方米的一宗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评估委托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房地产共有两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74.90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具体现状如下:住宅用房:主体是一幢总层数三层的混合结构住宅楼,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南北朝向;估价对象建筑面积174.90平方米,所在层数为1-3层,室内楼梯连通一至三层,花岗岩踏步,不锈钢扶手及护栏;一层为一室一厅一卫,装饰板套装内门,双层窗(一层塑钢窗,一层铝合金窗),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卫生间位于楼梯下方,地面铺防滑砖,墙面贴面砖,PVC板吊顶;二层为三室一卫,装饰板套装内门,铝合金窗,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面砖,PVC板吊顶;三层为二室,装饰板套装内门,铝合金窗,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其中一间顶棚为PVC板);室内配套有上下水、暖、卫、电、讯、太阳能等设施。其他用房:主体是一幢混合结构平房,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南北朝向,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进户门安装双扇防盗门,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彩钢板隔墙,室内配套电设施。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54.48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出让终止日期2043年04月30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为22.12年;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适宜建设,宗地内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4、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①建筑物权益状况:房屋所有权人李建荣房屋坐落固原市文化西街扶贫办家属院第1排西→东第5家产权证号固房权证市字第0037208号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状况房屋性质结构所在层数/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 混合1-2/三130.55 住宅 混合3/三44.35 住宅 混合1/一31.70 其他填发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登记时间2012年05月14日附记 产权来源购买商品房②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状况:③他项权利事项:至价值时点,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李建荣、史金萍共有;估价对象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固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抵押方式一般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580万元整,履行债务期限2018年09月20日起2019年09月19日止,登记日期2018年09月21日,至价值时点尚未解除抵押权;估价对象房地产已查封,查封机构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20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7日止;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抵押权及查封等因素对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影响。 标的物所在地:宁夏 固原 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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