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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D、E区二宗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92264.37976万

将于8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同志:手机:139296362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1806.2568万

保证金:

¥920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2264.37976万

单价:

¥6.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15168.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昊华房评报字〔2021〕第098号及汕铭评字(2021)0245号评估报告书.docx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0日10时至2021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1,户名: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D、E区二宗土地使用权(D区面积15168.40平方米,E区面积19120.60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房地产、车辆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184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5执1926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929636266上。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4-8893302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韩江路33号)
网址: http://www.stcourts.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933623。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0日    温馨提示: 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竞买公告》。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2、现场预约看样:请您联系0754-88933623、13929636266(张同志)。3、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
4、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出房产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6、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7、拍卖款余款的支付: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款尾款直接汇入本院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184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为拍卖款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款项汇入上述账户后,请将转账凭证拍照并发送至13929636266,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咨询方式: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本院司法网拍热线:0754-88933623。官方网站: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stcourts.gov.cn/汕头市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gdst110.gov.cn/jiaojing.html汕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地方税务局:http://st.123662.gov.cn/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0日10时至2021年8月 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1,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D、E区二宗土地使用权(D区面积15168.40平方米,E区面积19120.60平方米)。起拍价: 922643797.6元,增价幅度:4600000元,保证金:92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13929636266(张同志)。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提前一天告知联系人。看样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看样集中地点: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物所在位置概况: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工程项目范围内。锦峰华侨城二期工程项目包含“柏嘉半岛”二期高层住宅区及“锦峰珑湾”低层住宅区二部分,共由八宗地块组成,面积共302亩,整个项目已完成规划及建筑设计。该项目的楼层分布、道路通行、绿化、消防车道设置、消防设施、供配电设施、地下室的停车布置、地下室车库出入口、地下室人员疏散口等均为统一规划设计,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区地下室的主体混凝土工程。   “柏嘉半岛”二期高层住宅区由五宗地块组成,面积共152.93亩,地块编号为355-00-02-096、355-00-02-097、355-00-02-098、355-00-02-099、355-00-02-103。该项目规划建设20栋36~49层超高层建筑、1座会所、1座幼儿园,分为A、B、C、D、E五个区进行开发建设,分别对应五个《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现B、C区已完成地上建筑共8栋楼的主体封顶,部分房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已有多套出售。D、E区土地已按规划许可建设条件对桩基础和地下室主体结构等进行了施工,目前已完成基础及整个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工程项目共用的两层人防地下室主体混凝土分部工程,并与A、B、C区地下室工程相连接,尚未完成装饰、安装工程。“锦峰珑湾”由三宗地块组成,面积149.07亩,地块编号为:355-00-02-100、355-00-02-101、355-00-02-102,该项目建有92套低层建筑,工程现已竣工,部分楼房已交付业主使用。
(二)、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海湾公园片区“柏嘉半岛”二期)D区占地面积1516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号:355-00-02-096;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汕国用(2013)第10700250号】及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锦峰华侨城二期(海湾公园片区“柏嘉半岛”二期)E区占地面积19120.6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号:355-00-02-103;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汕国用(2013)第10700249号】。
2、本次拍卖标的物D区土地规划建设三栋超高层住宅,E区土地规划建设六栋超高层住宅(详见[2014]汕规建字第015、01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D、E区土地中均建有两层地下室工程,造价已进行了评估(详见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昊华房评报字〔2021〕第09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汕头市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汕铭评字(2021)02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其中部分为整个锦峰华侨城二期工程项目共用的人防地下室工程,不能进行分割,故按现状一并进行拍卖。按照土地主管部门登记情况,上述D、E区土地与地号为355-00-02-097、098、099、100、101、102其他六宗地块统一规划、建设,各项地块规划指标(包括容积率)可综合平衡,建成后配套设施共享,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汕国土资地[2013]69号文”。按照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2012]汕规地字第018、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标注情况,上述D、E区土地与[2012]汕规地字第016、017号的规划许可建设土地为同一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统一规划、建设,建成后配套设施共享。按照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2014]汕规建字第015、01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注情况,D区、E区各自与相邻的其他七宗用地为同一项目,用地指标综合平衡,本规划许可仅作为建设项目分块实施建设依据,不作为地块用地分割转让、单独计核用地规划指标或挪作其他用途。
3、竞买人必须服从上述土地的登记及规划许可建设条件,成交后自行理顺与相邻地块建设方的关系,并应按规划许可建设要求与相邻建设方协商完善D、E区土地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含道路、大门、绿化、消防、供水、供电等)建设。    4、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如需对拍卖标的物的土地登记、规划、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可以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本次拍卖D、E区土地虽各自登记、分别设定抵押,但因两地块相互连接,故按现状一并进行拍卖。起拍价按新的评估价1318062568元下调30%,即以922643797.6元为起拍价。增价幅度为起拍价的0.5%酌定为4600000元,保证金为起拍卖价的10%酌定为92000000元。
(四)、本次拍卖披露“拍卖标的物成交或抵债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涉及的一切税、费、金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184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5执1926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929636266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昊华房评报字〔2021〕第098号及汕铭评字(2021)0245号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933623。
监督电话:0754-8893302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韩江路33号)。
网址: http://www.stcourts.gov.cn/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20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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