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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汤坑镇(附城)石桥村龙岭206国道边

起拍价:

¥80.967697万

将于8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执行员:电话:0753-219691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5.668139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0.96769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38.4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不动产调查表坐落及不动产权证坐落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附城)石桥村龙岭206国道边的不动产【粤(2017)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不动产情况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共4层,建筑面积438.48平方米,楼梯房。抵押情况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租赁情况无有无添附无优先权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拍卖财产以现状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附城)石桥村龙岭206国道边不动产的竞买须知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4日10时至2021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特别提示如下:

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拍卖规则及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依法不得竞买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10天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拍卖标的:坐落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附城)石桥村龙岭206国道边的不动产【粤(2017)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

四、拍卖财产以现状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财产及相关动产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可能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财产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809676.97元,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次。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150000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拍卖财产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法院依法处理。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所有税费(包括已经拖欠或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缴付手续。即: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及该财产原所有人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和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缴付。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仲元支行,账号:44001728136050615039-393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1)粤1402执1193号案件拍卖款。特别提醒: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须在5日内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按执行法官的通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确认。买受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负责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送达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自行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或者变更手续。拍卖财产的办证和过户等具体事项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办理财产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仓储、保管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合法参与竞买,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或无效,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法院向上述地址邮寄有关法律文书即视为有效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向法院咨询。联系人:杨执行员 0753-2196915,19926126858(工作时间内联系)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4号梅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淘宝网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竞拍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4日10时至2021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附城)石桥村龙岭206国道边的不动产【粤(2017)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

二、拍卖价格1.本次拍卖财产拍卖起拍价:809676.97元。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2.拍卖保证金:150000元。保证金支付方式: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法院依法处理。3.拍卖方式:整体增价拍卖,即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于2021年7月25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财产现状说明1. 坐落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附城)石桥村龙岭206国道边的不动产【粤(2017)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已经办理抵押登记。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也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财产瑕疵说明特别提醒: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它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及该财产原所有人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等)和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支付。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2.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余款的支付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仲元支行,账号:44001728136050615039-393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1)粤1402执1193号案件拍卖款。特别提醒: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财产交接与过户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通知买受人办理有关财产和凭证的交接手续。买受人必须亲自到法院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送达地址正确有效。2.买受人办理相关材料交接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十一、其他提示1.司法拍卖的保证金、剩余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因付款数额问题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完成支付的情形,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充分了解银行充值和转账的限额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和安排,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3.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4.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执行员 0753-219691
5、19926126858(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4号梅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淘宝网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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