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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财富中心一期70幢商住楼房地产

起拍价:

¥99.4398万

将于8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能拍法服:电话:400-01598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24.299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99.439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92.4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财富中心一期70幢商住楼房地产执行裁定书(2020)云0902执510号标的所有权人临沧市临翔区建筑公司标的评估信息评估总价1242997.00元商铺总价:592927.00元住房总价:650070.00元评估单价商铺单价:5570.00元/平方米住房单价:3495.00元/平方米评估机构昆明云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价值时点2020年6月16日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地号C-(53)-121-1房屋产权证号凤房权证凤山证字第200990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凤国用(2010)第145号标的产权证信息产别股份制房屋规划用途商住房屋坐落凤庆县财富中心商业城证载建筑面积292.45方米实测建筑面积:292.45方米商铺:106.45平方米住房:186.00平方米实测专有建筑面积287.04平方米实测分摊面积5.41平方米土地用途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469.66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01月07日房屋结构证载:框架结构实测:钢筋混泥土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证载:第1-4层/共4层实测:第1-3层/共3层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一楼为1件间临街商铺,二至三楼为住房,每层均布设卫生间(以实际看样为准)建成年代2008年房屋朝向南北向(以实际看样为准)装修情况外墙为涂料+瓷砖;室内为毛坯(以实际看样为准)经营情况无钥匙情况无欠费情况不详周边配套该标的所在区域东南临绿茗花园、道路,西南临滇红南路,西北临稻香路、凤庆客运站,东北临凤平路,地理位置较好。周边有绿茗花园、通和小区、华屹溪谷盛景等小区及顺宁商贸城、滇红国际商贸城、腾达·恒顺广场等商住小区,凤山公园、凤庆县政府、凤庆县体育馆、凤庆县第二完全小学、凤庆县第三中学、凤庆县一中、长安医院、凤庆县妇幼保健院、凤庆县中医院、凤庆县人民医院、凤梧路农贸市场等,区域内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较浓,适宜居住。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相关职权部门了解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该标的办理了抵押登记,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需等待抵押权人解除抵押权后方可办理过户。

变卖须知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财富中心一期70幢商住楼房地产的变卖须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5日10时至2021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83/04)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财富中心一期70幢商住楼房地产。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屋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在竞买开始前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994398.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亚洲微电影支行,账号:2518040529200129509)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0)云0902执510号。并在余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8号临翔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原产权人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而后从拍卖款中扣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83-2156253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400-015-9899
法院咨询电话:施法官 0883-21497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8号临翔区人民法院。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0日

变卖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财富中心一期70幢商住楼房地产的变卖公告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5日10时至2021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83/04)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财富中心一期70幢商住楼房地产。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预缴款:994398.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6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向临沧市临翔区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昆明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或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一)该房地产实测层数与载证层数不一致,证载层数为4层,实测层数为3层。房屋结构证载:框架结构,实测:钢筋混泥土结构。(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三)该标的办理了抵押登记,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需等待抵押权人解除抵押权后方可办理过户。

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原产权人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而后从拍卖款中扣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户名: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亚洲微电影支行,账号:2518040529200129509)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0)云0902执510号变卖余款缴纳。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015-9899
举报监督电话:0883-2156253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83/04)”上查询。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20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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