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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群众新村9#楼(原3#楼)705单元及1层6#附属间

起拍价:

¥192.124548万

将于8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0591-87073521:电话:0591-870735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92.124548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192.124548万

单价:

¥2.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2.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内容不作为任何承诺依据)拍品名称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群众新村9#楼(原3#楼)705单元及1层6#附属间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产权证号:R0620997;土地证号:榕台国用(2006)第00263506375号拍品所有人谢XX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出让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周边有公园、银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无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

一、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为钢混结构,共9层。9#楼705单元建筑面积为72.2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64.95平方米,分摊共有面积为7.27平方米);1层6#附属间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7.09平方米,分摊共有面积为1.21平方米)。

二、限购情况:请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三、费用负担情况:拍卖时的起拍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买方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涉及卖方的本次交易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凭税费发票到本院申请领取。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基础设施:供电、供水、道路、交通齐全,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

五、交通状况:沥青路面,路况较好,路网分布较密集,交通流量较大,道路通达度高。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1年8月9日10 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user_id=2066093121,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四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账号:9902001221230962),并在缴纳余款后五日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 0591-87073521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

竞拍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 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群众新村9#楼(原3#楼)705单元及1层6#附属间。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1. 拍卖对象为钢混结构。9#楼705单元建筑面积为72.22平方米、1层6#附属间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拍卖起拍价(即保留价)为:人民币1921245.48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000元。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款及各种欠费。2.需要披露的事宜如下:该标的物目前已腾空。标的物实际面积、四至以房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谨请参与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已知晓,并愿意承担。提醒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自行评估可能存在的标的物移交风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等方面的纠纷,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对上述风险及瑕疵有充分认识,且责任自负。3.拍卖时的起拍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买方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涉及卖方的本次交易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凭税费发票到本院申请领取。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不动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条件,若因竞买人不符合购买条件参与竞拍的,自行承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及悔拍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四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优先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注:
1、意向竞买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未联系视为无人看样
2、约定时间未到标的物现场看样的,视为放弃看样)。

八、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已经法定公示期,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最大程度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确认标的物的现状。请竞买人谨慎对待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8707352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内容不作为任何承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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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道山西路60-3号海锦公寓1座6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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