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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0号房屋

起拍价:

¥11.5842万

将于7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网拍服务中心:电话:0831-239465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0.6861万

保证金:

¥1.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584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1.3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调查表拍品名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0号房屋权利来源执行裁定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2007-045203拍品所有人李某建筑面积31.35㎡租赁或占用情况有钥匙无价值时点2020年09月21日权利限制情况不详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0号房屋,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3.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本次拍卖标的物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0号和未纳入拍卖的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3号房屋属同一房产证号:2007-045203,拍卖成交后,需办理产权分割,标的物无土地证。该房屋存在租赁,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需买受人自行了解。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5.咨询及展示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29日10时至2021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上述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02.dQvaSs,户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质量、数量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动延迟5分钟。

十、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其他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相关的其他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8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宜宾南岸东区支行;账号:6232633100104123308)。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交接手续,拍卖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上述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有关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更多司法网络拍卖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法院阳光执行”。淘宝网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822-2870法院
监督电话:0831-2320936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商贸路3号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公告(第二次拍卖)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9日10时至2021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02.dQvaSs,户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0号房屋评估价:206861元 起拍价:115842元 保证金:11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0号和未纳入拍卖的资阳市雁江区桥亭子68号2单元2楼13号房屋属同一房产证号:2007-045203,拍卖成交后,需办理产权分割,标的物无土地证。该房屋存在租赁,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需买受人自行了解。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及展示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2:00,14:00—17:00。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的隐性瑕疵本院无法查知,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1年8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宜宾南岸东区支行;账号:62326331001041233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更多司法网络拍卖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法院阳光执行”。淘宝网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822-2870法院
监督电话:0831-2320936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商贸路3号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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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表

上一条: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凤岭路世纪城四区二期10幢10(Z)3-5-1的住宅一套

下一条:高坪区仙鹤街121号金鹤苑2-202(权属证明号码:002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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