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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江油市中坝镇诗仙路城北小区18栋1单元6楼11号房产

起拍价:

¥30.23万

将于8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其加:电话1:13989948389电话2:0894-58845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0.23万

保证金:

¥4.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0.2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拍卖择期另行举行。

九、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拍卖标的情况介绍:江油市中坝镇诗仙路城北小区18栋1单元6楼11号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监证013066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江国用(2010)第0101322—10号),建筑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85平方米,总层数六层。证载权利人为桑玉川、董明菊。标的说明如下:位于江油市中坝镇诗仙路城北小区18栋1单元6楼11号房产,属简单装修,水、电、通讯、消防设施齐全,建筑物维护使用较差,成新率约6成新。

十一、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别拍卖标的物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三、拍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和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关于江油市中坝镇诗仙路城北小区一套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5日10时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油市中坝镇诗仙路城北小区18栋1单元6楼11号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监证013066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江国用(2010)第0101322—10号),建筑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85平方米,总层数六层。证载权利人为桑玉川、董明菊。起拍价:302300.00元;保证金:45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人需体温正常,佩戴口罩)。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8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巴宜支行,账号:25770001040007243)。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1年8月5日前通过拍卖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十、本次拍卖事项已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0894-5884526      13989948389其加。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2号。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江油市中坝镇诗仙路城北小区18栋1单元6楼11号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监证013066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江国用(2010)第0101322—10号),建筑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85平方米,总层数六层。证载权利人为桑玉川、董明菊。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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