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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光辉佳苑小区3栋4单元207号

起拍价:

¥52万

将于8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姜法官:电话:0417-36062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2万

保证金:

¥9.0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4.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光辉佳苑小区3栋4单元207号房屋执行裁定书(2021)内0103恢230号标的所有权人班**标的评估信息议价520000.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XX年XX月XX日评估机构XXXXXXXXXXXXX标的产权证号房屋产权编号200703661合同备案登记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不祥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标的产权证信息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不详土地性质不详土地用途不详建筑面积94.57平方米土地面积XXX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房屋所在层/总数第2层/总6层(地下0层,地上6层)查封情况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查封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抵押情况有房屋户型2室1厅1厨1卫标的现状介绍建成年代XXXX年房屋朝向南北装修情况(以实际为准)租赁情况不详钥匙情况无是否已腾空否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周边配套公共交通便利,附近多条以上公交车,周边自然景观及人文环境较好。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

竞买须知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关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光辉佳苑小区3栋4单元207号房屋的第一次拍卖公告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光辉佳苑小区3栋4单元207号房屋建筑面积,94.57m2,用途:住宅,结构:混合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议价:520000.00元;起拍价:520000.00元;保证金:905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买人可拨打0471-360622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已实行一案一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42765406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内0103执恢230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471-3606226(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二组)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查询。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6日

竞拍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光辉佳苑小区3栋4单元207号房屋建筑面积,94.57m2,用途:住宅,结构:混合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议价:520000.00元;起拍价:520000.00元;保证金:905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买人可拨打0471-360622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已实行一案一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42765406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内0103执恢230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471-3606226(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二组)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查询。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6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上一条:被执行人王久胜及共有人谢强所有的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江南华府小区6-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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