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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澜沧江广场一期4幢2402号住宅

起拍价:

¥44.73万

将于7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手机:1580869023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9.7万

保证金:

¥8.9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4.7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6.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澜沧江广场评估报告.doc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5日10时至2021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位于云县爱华镇草皮街148号云县澜沧江广场一期4幢2402号住宅。房号:2402,建筑面积:106.30㎡,所在层数/总层数:24/2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2室2厅1厨2卫1阳台,建成未竣工验收房屋,为全新房屋,标的物未竣工验收,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标的物分摊的土地面积不详,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详见评估报告。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日前向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七、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473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变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基础。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临翔支行,账号:账号:9558852518000051266,银行联号:102758018020)并在竞价成功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城东片区民主法制园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署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83--2142652(本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808690230(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9日

变卖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云县澜沧江广场一期4幢2402号住宅变卖公告 (2021)云09执恢2号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5日10时至2021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云县爱华镇草皮街148号云县澜沧江广场一期4幢2402号住宅。房号:2402,建筑面积:106.30㎡,所在层数/总层数:24/2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2室2厅1厨2卫1阳台,建成未竣工验收房屋,为全新房屋,标的物未竣工验收,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标的物分摊的土地面积不详,详见评估报告。特别提醒:
1、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估价结果是房地合一的价值,包含房产价值及相应分摊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地产价值包含了估价对象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电梯等设施建设费用,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电梯等设施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是估价对象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必须投入的费用。)
2、若标的物需过户,有关限制政策咨询相关机构以及政府规定。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
(1)标的物还未竣工验收,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有抵押、有查封,分摊的土地面积不详,暂不可办理过户手续。
(2)房屋面积为《房产测绘报告》中的面积,若竞买人认为与实际面积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本院不承担面积不符的瑕疵担保责任,以现状拍卖。
(3)标的物为云南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县鸿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云县鸿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房产的备案主体,但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双方各自所占的份额无法确定。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详见评估报告。

二、起拍价:447300元,保证金:89400元,变卖预缴款: 4473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日后七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临翔支行,账号:9558852518000051266,银行联号:102758018020)。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15808690230(王) 
举报监督电话:0883-2142652(本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城东片区民主法制园区。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1)”上查询。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9日

标的详情

位于云县爱华镇草皮街148号云县澜沧江广场一期4幢2402号住宅。房号:2402,建筑面积:106.30㎡,所在层数/总层数:24/2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2室2厅1厨2卫1阳台,建成未竣工验收房屋,为全新房屋,标的物未竣工验收,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标的物分摊的土地面积不详,详见评估报告。特别提醒:
1、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估价结果是房地合一的价值,包含房产价值及相应分摊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地产价值包含了估价对象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电梯等设施建设费用,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电梯等设施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是估价对象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必须投入的费用。)
2、若标的物需过户,有关限制政策咨询相关机构以及政府规定。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
(1)标的物还未竣工验收,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有抵押、有查封,分摊的土地面积不详,暂不可办理过户手续。
(2)房屋面积为《房产测绘报告》中的面积,若竞买人认为与实际面积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本院不承担面积不符的瑕疵担保责任,以现状拍卖。
(3)标的物为云南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县鸿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云县鸿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房产的备案主体,但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双方各自所占的份额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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