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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敦煌市亨源商贸公司公园苑区1-1-401楼房一套

起拍价:

¥50.25万

将于8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敦煌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军:电话1:15193730609电话2:0937-882216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25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0.25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房屋总层数为六层,该房屋所在层为第四层,房屋朝向为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附带地下室意见(套内面积13.37平方米),房屋竣工时间为2009年,建筑物外墙一层为瓷砖墙裙,二层至六层为涂料饰面,排水设施为PVC管有组织排水,屋面为卷材防水屋面,单元门为防盗门,楼梯间踏步为水泥踏步,墙面为普通刷白,该房屋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客厅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普通刷白,硬装电视背景墙,北卧室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为普通刷白,硬装衣柜,屋顶硬装石膏线,南卧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为普通刷白,屋顶硬装石膏板吊顶,西卧室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为普通刷白,屋顶硬装石膏板吊顶,厨房地面铺设地板砖,屋顶为PVC吊顶,硬装橱柜,博古架,储物室地面铺设地砖,屋面为PVC吊顶,硬装墙柜,卫生间地面铺设地板换,墙面贴墙砖,屋面为PVC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室内门为套装门,铝合金门,窗户为铝合金窗,宽带、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维护状况良好,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判定,该房屋属于完好房,目前正常使用。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敦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时至2020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账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酒泉市敦煌市亨源商贸公司公园苑区1-1-401楼房一套(房产证号:敦房权证敦煌字第S02617号),建筑总面积为:108平方米,用途:住宅。本拍卖标的经甘肃智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为:甘智估[2021]评字第0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拍卖标的评估结果为:50.25万元(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50.2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8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8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可自2021年8月9日10时起开始出价,2021年8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竞价结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在2021年8月20日以前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余款缴纳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账户:2721210104002453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7-88218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7-882216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竞拍公告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敦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敦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酒泉市敦煌市亨源商贸公司公园苑区1-1-401楼房一套(房产证号:敦房权证敦煌字第S02617号),建筑总面积为:108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起拍价及竞价规则:起拍价:50.2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二)若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需要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税费等负担
(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据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竞买人负担。
(二)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竞买人竞拍前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2日前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拍卖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8月20日前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拍卖余款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部,账号:2721210104002453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行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上网查询。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次用于淘宝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理。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的地址,使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为后,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产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详见甘智估[2021]评字第0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以书面评估报告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0937-8822161、15193730609承办法官:王  军法院
监督电话:0937-8821859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标的详情

房屋总层数为六层,该房屋所在层为第四层,房屋朝向为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附带地下室意见(套内面积13.37平方米),房屋竣工时间为2009年,建筑物外墙一层为瓷砖墙裙,二层至六层为涂料饰面,排水设施为PVC管有组织排水,屋面为卷材防水屋面,单元门为防盗门,楼梯间踏步为水泥踏步,墙面为普通刷白,该房屋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客厅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普通刷白,硬装电视背景墙,北卧室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为普通刷白,硬装衣柜,屋顶硬装石膏线,南卧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为普通刷白,屋顶硬装石膏板吊顶,西卧室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为普通刷白,屋顶硬装石膏板吊顶,厨房地面铺设地板砖,屋顶为PVC吊顶,硬装橱柜,博古架,储物室地面铺设地砖,屋面为PVC吊顶,硬装墙柜,卫生间地面铺设地板换,墙面贴墙砖,屋面为PVC 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室内门为套装门,铝合金门,窗户为铝合金窗,宽带、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维护状况良好,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判定,该房屋属于完好房,目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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