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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现为大南寺巷160号)

起拍价:

¥228.06259万

将于8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段法官:电话1:13995041535电话2:0954-206404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5.8037万

保证金:

¥2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28.06259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82.1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信息

一、估价对象㈠估价对象范围估价对象为位于固原市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现为大南寺巷160号),总建筑面积282.13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因未证载而不明晰),本次评估包含房屋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不可分离的设施设备。㈡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1、估价对象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固原市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现为大南寺巷160号),地处大南寺巷北侧,其具体四至:东临大南寺巷158号,南临大南寺巷,西临大南寺巷162号,北临嘉元绿洲小区。
2、估价对象权属状况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由于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总证)显示:产权证号为固国用(2015)第6022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为政府街南侧,地籍号为640402001015GB00025,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55年03月30日,截止价值时点,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33.95年。⑵在建工程建筑物合法性状况估价对象目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其前期资料如下:
1)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具体如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地字第018号用地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用地位置政府街南侧用地面积10.35亩建设规模38529.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准证证书编号建字第176号建设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建设位置政府街南侧建设规模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8529.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3639.9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0328.92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560.82平方米,框架结构,总造价72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64222120160929010建设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住宅建设地址固原市政府街军分区西侧建设规模(㎡)11902合同价格(万元)2205.8设计单位上海新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固原嘉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6.08.20竣工日期:2017.11.2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根预售证号宁建房预许字(2016)第31号售房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住宅房屋座落详细地点固原政府街军分区西侧房屋用途商住预售房屋面积10814套楼73套预售期限2016年10月27日起发证日期2016年10月31日预售对象面向社会公开预售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整体工程已于2017年全部完工,但根据办案法官提供的由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查询证明”显示,目前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未竣工验收备案。
2)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状况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由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出具的“估价对象建筑面积明细表”来确定。具体详见《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明细表》。《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明细表》房号建筑面积(㎡)所在层数及总层数结构设计用途建成年代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282.131-2/11框剪商业服务2017年备注1、本次评估估价对象建成年代、设计用途均以估价人员现场调查并经办案法官及当事人一方签字确认为准。2、估价对象目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其共有情况不详。
3)房屋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及涉案情况①抵押、租赁及典当情况Ⅰ.抵押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总证)显示,该宗地已设定抵押。Ⅱ.租赁情况:无。Ⅲ.典当情况:无。②查封及涉案情况Ⅰ.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由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出具的“估价对象建筑面积明细表”显示:估价对象已查封。Ⅱ.涉案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2021)宁04法鉴字0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显示:估价对象涉及宁夏凯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固原嘉禾建筑有限公司、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4)估价对象使用管制由于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总证)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宗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估价对象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无其他管制条件限制。5)相邻关系限制:估价对象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㈢建筑物基本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为框剪结构,其主体南北朝向,总层数为11层。估价对象坐北朝南,所在层数为1-2层,一层层高为4.36米,二层层高为4.05米,总建筑面积为282.13平方米;开间6.8米,进深20.2米,开间及进深比例较合理,整体空间布局较好。估价对象装修状况:建筑物外墙面仿真石漆,入户门为卷闸门,断桥铝合金窗;室内毛墙毛地;装修属未装修。估价对象室内水、暖(地暖)、电设施齐全,且均能正常使用。估价对象于2017年建成,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状况较好,九五成新,属完好房。估价对象现空置,使用状况为空置。㈣土地基本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四至:东临大南寺巷158号分摊商业用地,南临大南寺巷,西临大南寺巷162号分摊商业用地,北临嘉元绿洲小区。所在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的威胁,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讯、通路、通气),宗地内“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

二、特别说明事项
1、因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住宅工程于2016年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至今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该拍卖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情况;
2、该房产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因未证载而不明晰,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情况。标的物所在地:宁夏固原市原州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拍卖公告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3日10时至2021年8月4日10时止在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对位于固原市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现为大南寺巷160号),总建筑面积为282.13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进行拍卖。评估价:3258037元,起拍价:2280625.9元,保证金:22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3日9时起至2021年8月2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新区支行,账号:62284012070223452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0954-2064049  13995041535(段法官)  
联系地址:固原市新区北京路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信息 

一、估价对象㈠估价对象范围估价对象为位于固原市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现为大南寺巷160号),总建筑面积282.13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因未证载而不明晰),本次评估包含房屋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不可分离的设施设备。㈡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1、估价对象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固原市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105号、205号营业房(现为大南寺巷160号),地处大南寺巷北侧,其具体四至:东临大南寺巷158号,南临大南寺巷,西临大南寺巷162号,北临嘉元绿洲小区。
2、估价对象权属状况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由于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总证)显示:产权证号为固国用(2015)第6022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为政府街南侧,地籍号为640402001015GB00025,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55年03月30日,截止价值时点,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33.95年。⑵在建工程建筑物合法性状况估价对象目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其前期资料如下:
1)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具体如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地字第018号用地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用地位置政府街南侧用地面积10.35亩建设规模38529.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准证证书编号建字第176号建设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建设位置政府街南侧建设规模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8529.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3639.9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0328.92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560.82平方米,框架结构,总造价72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64222120160929010建设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住宅建设地址固原市政府街军分区西侧建设规模(㎡)11902合同价格(万元)2205.8设计单位上海新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固原嘉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6.08.20竣工日期:2017.11.2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根预售证号宁建房预许字(2016)第31号售房单位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住宅房屋座落详细地点固原政府街军分区西侧房屋用途商住预售房屋面积10814套楼73套预售期限2016年10月27日起发证日期2016年10月31日预售对象面向社会公开预售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整体工程已于2017年全部完工,但根据办案法官提供的由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查询证明”显示,目前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商住楼未竣工验收备案。
2)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状况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由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出具的“估价对象建筑面积明细表”来确定。具体详见《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明细表》。《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明细表》
3)房屋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及涉案情况①抵押、租赁及典当情况Ⅰ.抵押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总证)显示,该宗地已设定抵押。Ⅱ.租赁情况:无。Ⅲ.典当情况:无。②查封及涉案情况Ⅰ.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由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出具的“估价对象建筑面积明细表”显示:估价对象已查封。Ⅱ.涉案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2021)宁04法鉴字0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显示:估价对象涉及宁夏凯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固原嘉禾建筑有限公司、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4)估价对象使用管制由于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总证)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宗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估价对象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无其他管制条件限制。5)相邻关系限制:估价对象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㈢建筑物基本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为框剪结构,其主体南北朝向,总层数为11层。估价对象坐北朝南,所在层数为1-2层,一层层高为4.36米,二层层高为4.05米,总建筑面积为282.13平方米;开间6.8米,进深20.2米,开间及进深比例较合理,整体空间布局较好。估价对象装修状况:建筑物外墙面仿真石漆,入户门为卷闸门,断桥铝合金窗;室内毛墙毛地;装修属未装修。估价对象室内水、暖(地暖)、电设施齐全,且均能正常使用。估价对象于2017年建成,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状况较好,九五成新,属完好房。估价对象现空置,使用状况为空置。㈣土地基本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四至:东临大南寺巷158号分摊商业用地,南临大南寺巷,西临大南寺巷162号分摊商业用地,北临嘉元绿洲小区。所在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的威胁,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讯、通路、通气),宗地内“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

二、特别说明事项
1、因固原嘉元绿洲商贸城2#住宅工程于2016年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至今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该拍卖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情况;
2、该房产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因未证载而不明晰,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情况。标的物所在地:宁夏 固原市 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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