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616弄37号102室。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088718号;建筑面积:63.68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用途:居住;所有权来源:其他;权证核准日期:2017年8月(原登记日2011年3月31日);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4年;总层数:6层,位于1层;1梯2户;房屋2室1厅1卫,装修为简装,二间卧室朝南,客厅和卫生间朝西,厨房西北朝向;天井有简单搭建;房屋目前为被执行人居住,成交后交付待法院通知,由法院负责清场。 标的所在小区名为“柳博小区”,项目四至:东至张杨北路、南至长岛路、西至柳埠路、北至博兴路,位于浦东中环线以内,金桥板块。宗地号: 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2街坊6丘;权属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宗地(丘)面积: 19185.00。 小区配有花园广场和运动娱乐设施,环境优美,物业管理尚可,周边市政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条件达到七通(电力、上水、雨水、污水、通讯、燃气、道路)。标的周边学校有同乐幼儿园、竹园小学和长岛中学等教育机构,周围有菜场、超市以及文峰广场、金桥国际广场等休闲购物商业基础配套,生活较为便利。小区地面车位划分清楚,晚上车位较为紧张。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主要有85路和大桥4线等,及轨道交通6号线博兴路站,交通便捷度较好。 特别提示:
(1)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除被执行人自行处理的物品外,其余杂物均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图片视频仅供参考。
(5)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