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肇庆拍卖房 > 鼎湖拍卖房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9区华庭花园广场3号(D-E幢)E301房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9区华庭花园广场3号(D-E幢)E301房

起拍价:

¥23.4297万

将于7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生:电话:262015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7.19万

保证金:

¥4.685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3.429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7.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ZQF04002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9区华庭花园广场3号楼(D-E幢)E301房等共3套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15日10时至2021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5),户名: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9区华庭花园广场3号(D-E幢)E301房产进行按现状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6859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6859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出价且达到保留价。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1年7月26日前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帐号:64317410140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1203执恢8号拍卖款],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缴清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法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8-2620107。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0758-2620155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8-2623706。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15日10时至2021年7月16日10时(延时除外)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5,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9区华庭花园广场3号(D-E幢)E301房,建筑面积:67.62㎡(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4847206号),带租约拍卖,【按现状拍卖】。起拍价:234297元,保证金:46859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请与委托法院联系(刘生0758-2620155)联系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为房地产所有权,法院按现状拍卖。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受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过户的一切费用。

七、标的物成交后,由法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2021年7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账号:64317410140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21)粤1203执恢8号,并持缴款凭证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①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②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10日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③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④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自行向中国银行肇庆鼎湖支行咨询,联系人:13189366618黄、15975281688霍、18307581628梁,
咨询电话:0758-262200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国誉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深国誉评字[2021]ZQF04002号咨询电话:刘生——0758-2620155
监督电话:0758-2620107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长园路。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网址:www.zqdhfy.gov.cn。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广汕公路四村路边坐北向南的房产

下一条:位于怀集县县城沿江路与三江口交汇处新城(锦竹豪苑)半地下层第14号车位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