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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汉塘小区7栋20号第4层的房产

起拍价:

¥40.96万

将于7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龙女士:手机:158025503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51.2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0.96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书.doc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买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并在付款时备注标的名称及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反悔并拒绝接收变卖标的物,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预缴款在本院设定的保证金数额内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执行裁定书等确权文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后)至本院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本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税、费所需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执行法官电话:18817138993陈法官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5802550350龙女士(贷款 过户)(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全国客服热线:400-822-2872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变卖公告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7月08日10时起60日之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10,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浏阳市汉塘小区7栋20号第4层的房产。房屋类型为住宅用房,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无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160㎡,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房屋总层数7层,该标的物位于第4层,本院仅依现状交付。该房屋土地系农村集体宅基地,竞买人应具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具体买卖及过户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答复为准。本次拍卖含标的装修在内,但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情况说明。 标的议价512000元。起拍价:409600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4096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802550350(龙女士)。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该标的统一看样为预约看样看样联系人:18973171925周女士(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执行裁定书等确权文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后)至本院税务部门凭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本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税、费所需要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并在付款时备注标的名称及买受人。缴纳成交余款完成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执行法官电话:18817138993陈法官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5802550350龙女士(贷款 过户)(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全国客服热线:400-822-2872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相关附件:

拍卖裁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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