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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水磨沟路西侧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区改造.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室

起拍价:

¥120万

将于7月23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党女士:电话1:13619906155电话2:0991-280180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0万

保证金:

¥2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20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尽职调查表(不动产)标的物名称:水磨沟区水磨沟路路西侧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改造区.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案件状态:执行中调查人:党女士调查时间:2021.6.18案件情况案号(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3执2296号委托时间2021年6月10日承办法官杨法官联系方式/态度及意向同意拍卖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联系方式/态度及意向同意拍卖被执行人金东方、杨丽、新疆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态度及意向同意拍卖查封状态(首封/轮候)抵押权人,已发送商请函债权金额/标的信息标的物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产所在小区水墨清苑该同类型房产均价12144位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489号四至北至温泉路高架、南至红山路、东至水磨沟路水磨沟公园周边学区、交通等配套设施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489号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改造.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预水字第15496008号;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无不动产权证。总层数18层;标的物位于第1层。东至水磨沟公园,西至第四人民医院,北至温泉路高架,地处乌鲁木齐商业V级地区。宗地区域内道路有水磨沟路、温泉西路、温泉路高架、沿河路等。区域500米范围内有8路、4101路、535路、104路、34路等公交车路过。附近有国家4A级水磨沟景区、第四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交通便利。是否为特定房产(宅基地/单位小区)否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红线内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所在楼层1全部楼层18是否有电梯有建筑面积140.08㎡公摊面积不详分摊土地面积/宗地地基估价对象地基较好,承载力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建筑建设时作简单的基础处理装修程度毛坯使用及维护状况建筑物的结构、墙体、楼屋面完好坚固;门窗开关灵活、完好无损,外墙涂料;维护、保养和使用状况较好是否有钥匙是是否腾空是能否落户能有无限购条件无房产瑕疵(漏水等)无权利情况不动产证号乌房预水字第15496008号房屋代码65013182地号/竣工时间2016年6月土地使用期限/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是否为保全担保财产是抵押状况(是否有他项权号)是租赁情况无租金/估值费用市场价(参考价)1701132元议价基准日2021.6.10水、电、暖、物业欠缴费用情况物业费欠费: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06月30日,欠费金额11353.67元。采暖费欠费:2018年10月10日--2021年04月09日,欠费金额9205.68元;滞纳金11476.41元。合计欠费32035.76元。过户税费承担情况买受人承担备注及进度标的物设有抵押权,已抵押给本案申请执行方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3日11时至2021年7月24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1/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66.a88d13197T79nO),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489号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改造.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预水字第15496008号;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无不动产权证。总层数18层;标的物位于第1层。东至水磨沟公园,西至第四人民医院,北至温泉路高架,地处乌鲁木齐商业V级地区。宗地区域内道路有水磨沟路、温泉西路、温泉路高架、沿河路等。区域500米范围内有8路、4101路、535路、104路、34路等公交车路过。附近有国家4A级水磨沟景区、第四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交通便利。具体限购情况参考当地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2021年8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二级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银行行号: 310881000061 ;账号:015800046924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6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1-4596526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665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党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619906155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疆大公馆A座3107号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西侧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区改造.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房产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3日11时至2021年7月24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1/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66.60471319UVWQ6x),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西侧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区改造.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室。标的物坐落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磨沟路489号西侧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区改造.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乌房预水字第65013182号;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建筑面积:140.08㎡;暂无不动产权证。总层数18层,标的物位于第1层。东至水磨沟公园,西至第四人民医院,北至温泉路高,架,地处乌鲁木齐商业V级地区。宗地区域内道路有水磨沟路、温泉西路、温泉路高架、沿河路等。区域500米范围内有8路、4101路、535路、104路、34路等公交车路过。附近有国家4A级水磨沟景区、第四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交通便利。具体限购情况参考当地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24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于2021年7月22 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出卖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2021年7月2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拍辅公司联系,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240000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二级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银行行号: 310881000061;账号:0158000469248),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2021年8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6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十

一、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1-4596526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665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党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619906155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疆大公馆A座3107号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尽职调查表(不动产)标的物名称:水磨沟区水磨沟路路西侧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改造区.水墨清苑8栋1层3单元101  案件状态:执行中                             调查人:党女士       调查时间: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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