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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凯旋大道8号1幢-2-111号车位

起拍价:

¥7.56万

将于7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司法辅助:电话1:15010778894电话2:010-8232499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3.5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7.5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6.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3-2020028方进\(蓝山郡的住宅及车位\)——.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7月08日10时至2021年09月0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
(一)凡具备完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司法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朝阳法院第二审判区)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变卖公告

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7月08日10时至2021年09月0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凯旋大道8号1幢-2-111号车位评估价:13.5万元起拍价:7.56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07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自2021年06月23日9时起至2021年07月0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82324991、15010778894。变卖标的本院不组织预展。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朝阳法院第二审判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05执恢275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138454697),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为半角。缴纳尾款时请备注账户名称。特别提示:因疫情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法院公告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法院取得联系并与法官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法院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疫情期间法院暂不能进行强制执行(腾退)及交付。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凯旋大道8号1幢-2-111号车位的保证金:1万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司法辅助咨询电话: 010-82324991、15010778894法院
监督电话:010-86377533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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