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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一区】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2单元3楼6号房屋

起拍价:

¥58.4万

将于6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手机:1838022520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3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58.4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新鸿一区(1994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5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5日10时至2021年8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竞价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8/13)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开拍前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84000支付变卖价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款58400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标的物的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9558854402004299817)并在余款缴付后七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本法院将从原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及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咨询电话:18380225206法院
监督电话:400-6685886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变卖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外包机构是: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2单元3楼6号的房屋变卖公告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5日10时至2021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8/13,户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标的名称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2单元3楼6号房屋议价:73万元变卖价:58.4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案号(2021)川0108执1260号实际房屋坐落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2单元3楼6号业务件号权2897905产权证取得时间2015.2.13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建筑面积(㎡)58.5平方米户型2室1厅1卫(以现场看样为准)建筑物总层数总7层所在楼层3层朝向南北装修程度简装 注:1.特别提醒:司法变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款项的,按悔拍处理。2.标的物占有情况:该房屋处于闲置状态。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对该房屋达成议价73万元,司法拍卖第一拍、第二拍均已流拍,现由法院依法予以变卖。 4.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有关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咨询服务可联系:400-668588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第四产权”(搜索微信公众号ID:disicq)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变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9558854402004299817),尾款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尾款缴纳后的七天之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变卖价全款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变卖价全款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变卖价全款能够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变卖价全款金额,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变卖价全款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变卖价全款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变卖价全款。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执行、标的咨询电话: 400-668588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18380225206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成华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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