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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南陵县大公馆3-1402室住宅房屋

起拍价:

¥41.0576万

将于7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凌先生:手机:138553157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4.7435万

保证金:

¥4.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1.057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0.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基本情况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公馆3-1402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0.68平方米,约建成于2016年。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共18层,标的物位于14层。装饰装修:白坯房,无任何装修,空置。房屋维修保养状况较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较为完好,管道现状较为良好。内部暗装有强弱电设施,供水排水接通市管网。拍卖标的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地理位置较好,附近有1路公交车经过,交通较为便捷,环境较好,各种基础实施和公共实施较为齐全。附近有望宝国际商业广场、城东实验学校、安徽省南陵中学、滨河公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达到六通一平。
2、不动产权属登记情况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为凌先生,权证字号:未办理。规划用途:住宅。面积为90.68平方米。特别说明:因土地设置有抵押权且处于查封状态,可能存在无法办理权证的情况。另所有权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产权,本次拍卖购买人办理权证时可能存在缴纳两次税费的问题,如有疑问请向有关部门了解。土地登记状况:东临弋江大道,南临未命名支路,西临望宝国际商业广场,北临凌阳璐;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形状规则。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1年2月22日。用途为住宅。土地设置有抵押权且处于查封状态。查封状况:拍卖标的存在查封状况。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拍卖对象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撤回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诉财产,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须双方到法院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委托代理人为买受人(委托代理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委托手续应在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相关信息根据网拍新规定,须在拍卖网页上明示。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2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线下途径交纳保证金规定见本次拍卖公告中相关规定。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开拍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223024014831000002004651;联行号:319362000138),并在余款全部付清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338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若标的物瑕疵导致标的物交付困难、且公示中已注明的,拍卖标的物实际交付日期在成交后与本院沟通)。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53-5770221. (监督联系方式)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53-5760526。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竞拍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8日10时至2021年7月9日10时止止(延时的除外)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53/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公馆3-1402室住宅房屋。
1、基本情况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公馆3-1402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0.68平方米,约建成于2016年。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共18层,标的物位于14层。装饰装修:白坯房,无任何装修,空置。房屋维修保养状况较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较为完好,管道现状较为良好。内部暗装有强弱电设施,供水排水接通市管网。拍卖标的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地理位置较好,附近有1路公交车经过,交通较为便捷,环境较好,各种基础实施和公共实施较为齐全。附近有望宝国际商业广场、城东实验学校、安徽省南陵中学、滨河公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达到六通一平。
2、不动产权属登记情况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为凌先生,权证字号:未办理。规划用途:住宅。面积为90.68平方米。特别说明:因土地设置有抵押权且处于查封状态,可能存在无法办理权证的情况。另所有权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产权,本次拍卖购买人办理权证时可能存在缴纳两次税费的问题,如有疑问请向有关部门了解。土地登记状况:东临弋江大道,南临未命名支路,西临望宝国际商业广场,北临凌阳璐;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形状规则。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1年2月22日。用途为住宅。土地设置有抵押权且处于查封状态。查封状况:拍卖标的存在查封状况。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拍卖对象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合议价:547435元,起拍价:410576元,保证金:42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当天下午四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抵押权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看样电话:13855315777   凌先生)特别提示:抵押权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有抵押权人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本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为增加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装修垃圾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有限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223024014831000002004651;联行号:31936200013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53-5770221
法院咨询电话:0553-5760526业务咨询:13855315777   凌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详情


1、基本情况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公馆3-1402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0.68平方米,约建成于2016年。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共18层,标的物位于14层。装饰装修:白坯房,无任何装修,空置。房屋维修保养状况较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较为完好,管道现状较为良好。内部暗装有强弱电设施,供水排水接通市管网。拍卖标的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地理位置较好,附近有1路公交车经过,交通较为便捷,环境较好,各种基础实施和公共实施较为齐全。附近有望宝国际商业广场、城东实验学校、安徽省南陵中学、滨河公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达到六通一平。
2、不动产权属登记情况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为凌先生,权证字号:未办理。规划用途:住宅。面积为90.68平方米。特别说明:因土地设置有抵押权且处于查封状态,可能存在无法办理权证的情况。另所有权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产权,本次拍卖购买人办理权证时可能存在缴纳两次税费的问题,如有疑问请向有关部门了解。土地登记状况:东临弋江大道,南临未命名支路,西临望宝国际商业广场,北临凌阳璐;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形状规则。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1年2月22日。用途为住宅。土地设置有抵押权且处于查封状态。查封状况:拍卖标的存在查封状况。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拍卖对象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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