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德阳拍卖房 > 广汉拍卖房 >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

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

起拍价:

¥36.4万

将于7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什邡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法官:电话1:0838-8109045电话2:0838-810256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5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6.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议价笔录.rar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一、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日10时至2021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838/01,户名: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变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  标的物情况介绍详见附件:《议价笔录》。起拍价:36.4万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500元。注:1.本次拍卖标的仅限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竞买,本次拍卖标的内尚有部分家具及杂物,吴贤禄已放弃,请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处置;本次拍卖标的的房屋面积等情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现尚未办理产权。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及如何办理产权等事宜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竞买人应谨慎注意本次拍卖标的的产权情况所产生的交易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于2021年7月1日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夫妻一方竞买的,竞买成功后需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在竞买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声明以及结婚证复印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7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全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5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什邡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什邡市支行,账号:22220101040026874),并在尾款缴纳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地址:什邡市蓥华山路南段3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之后15日内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负责清场,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费用在拍卖价款中支付,应当由买受人支付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838-8109045 0838-8102568(周法官)咨询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看样。 法院
监督电话: 0838-810905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什邡市蓥华山路南段33号
网址:http://www.sffy.gov.cn/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

变卖公告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对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的变卖公告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日10时至2021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38/01,户名: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  标的物情况介绍详见附件:《议价笔录》。起拍价:36.4万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500元。注:1.本次拍卖标的仅限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竞买,本次拍卖标的内尚有部分家具及杂物,吴贤禄已放弃,请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处置;本次拍卖标的的房屋面积等情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现尚未办理产权。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及如何办理产权等事宜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竞买人应谨慎注意本次拍卖标的的产权情况所产生的交易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36.4万元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于2021年7月1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夫妻一方竞买的,竞买成功后需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在竞买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声明以及结婚证复印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看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费用在拍卖价款中支付,应当由买受人支付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什邡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什邡市支行,账号:2222010104002687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的保证金:4万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全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838-8109045 0838-8102568(周法官)咨询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看样。法院
监督电话:0838-810905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什邡市蓥华山路南段33号
网址:http://www.sffy.gov.cn/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

标的详情

吴贤禄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6组的住宅用房。  标的物情况介绍详见附件:《议价笔录》。  起拍价:36.4万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500元。注:1.本次拍卖标的仅限四川省广汉市兴隆镇东禅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竞买,本次拍卖标的内尚有部分家具及杂物,吴贤禄已放弃,请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处置;本次拍卖标的的房屋面积等情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现尚未办理产权。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及如何办理产权等事宜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竞买人应谨慎注意本次拍卖标的的产权情况所产生的交易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相关附件:

议价笔录.rar

上一条:大英县蓬莱镇郪江中路隆盛街安置小区2栋3单元6楼4号的不动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